《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保留和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1-07-04 15:05 【字体:

为深入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制化,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规定,省交通运输厅决定对以厅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的2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形成了省交通运输厅保留和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

为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指导性、专业性,现面向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广泛征求意见,热忱欢迎您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有关意见建议(附联系人、联系方式、工作单位)请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反馈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厅办公室,0871—65305528。

电子邮箱:1960320159@qq.com。

 

附件:

1.省交通运输厅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省交通运输厅决定部分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省交通运输厅决定全面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相关文档:《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保留和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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