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75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4-05-29 10:48 【字体:

何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恳请立项建设镇雄白酒产业园区外围配套道路项目的提案》(第754号)交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办理通知后,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交办会,按照五定工作法,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认真抓好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根据职能职责,该提案由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规划处办理。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由于车购税和燃油税收入减少,交通运输部库内普通国省道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只出不进’,申请纳入交通运输部规划以争取补助资金比较难”问题。经研究核实我们认为该项目的实施对于进一步提升区域路网等级,改善片区对外交通条件,提高交通服务水平,带动沿线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项目确实有必要实施,但项目建设应与财政承受能力匹配,确保投资规模适度,不新增地方债务。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恳请省发改、工信等部门将该项目纳入省级规划或者省级重点建设项目,解决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土地、林地、环评、水保等前期支撑性报件报审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们的办理意见是:

委员所提的国道G246遂宁—麻栗坡赤水源至园区段工程项目为G246镇雄县赤水源至芒部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建设对于完善区域路网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发展意义。经省交通运输厅和昭通市共同努力争取,项目已于2023年底列入交通运输部普通国道公路“十四五”储备库,并于2024年1月申报2024年需中央加大建设用地保障力度的国家重大项目,项目将取得国家建设补助资金支持。

二是“恳请省交通运输厅将该项目纳入国省道改造计划”。我们的办理意见是:

鉴于该项目已纳入交通运输部普通国道公路“十四五”储备库,省交通运输厅将支持该项目纳入国省道改造计划。但目前按照《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国办发〔2023〕47号)规定,云南省为被列入严控新建政府投资项目的12个省份之一,所有建设项目需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提级论证,项目前期工作论证程序复杂,所需时间较长,相比以往项目推进难度更大。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将加强对省公路局和昭通市交通运输局前期工作审批程序的指导,提高审批效率,待前期工作成熟后,适时报省发展改革委申请开展提级论证,并将根据国家和云南省支持政策,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项目早日启动建设。

衷心感谢您对云南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5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综合规划处 聂乔武 0871—65309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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