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金沙江中游库区航运基础设施综合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4-08-28 10:25 【字体:

云南省港航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审批金沙江中游库区航运基础设施综合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请示》(港投司〔2024〕42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金沙江中游库区航运基础设施综合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云交审批〔2024〕11号,以下简称:《初步设计》)确定的工程建设规模及标准、设计方案、概算投资,结合咨询单位技术审查意见和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建设梨园、阿海、金安桥、龙开口、鲁地拉和观音岩6个库区22座码头共计45个泊位(包括22个320客位客运泊位,16个500吨级滚装泊位和7个海事救援专用泊位),6个重要停靠点和108个一般停靠点,建设长约460千米Ⅳ级航道工程、新建应急物资储备库和相应配套工程及设施。

二、原则同意本工程施工图设计

(一)总体设计。施工图提出的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符合《初步设计》,设计内容基本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设计深度达到交通运输部关于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规定的深度要求。

(二)航道、锚地工程。航道、锚地工程提出的设计规模符合《初步设计》,设计内容和深度基本达到施工图文件编制规定的要求。

(三)码头工程。码头和重要停靠点设计规模符合《初步设计》要求,总平面布置图功能分区明确,泊位布置基本合理,码头前沿水深和水域主尺度符合规范要求,满足船舶停泊和回旋要求,陆域形成、堆场道路、水工建筑物、装卸工艺及设备、生产与辅助建筑物、供电照明、给排水等设计内容和深度基本达到施工图文件编制规定的要求。一般停靠点设计内容和深度基本符合施工图文件编制规定的要求。

(四)信息化工程。信息化工程满足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规模、内容均符合《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设计符合《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信息化整合提升实施方案》提出的“1157”总体架构要求,以“112N”(1个水运行业大数据中心/分中心体系、1个水运统一基础支撑平台、2套行业管理应用需求、N个应用系统支撑)为框架,设计文件基础资料齐全,主要设备和材料的选型、技术指标、数量基本合理,设计内容和深度基本符合施工图文件编制规定的要求。

(五)施工图中环境保护、安全、职业病防护、消防、节能等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利益的工程措施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规定,执行了相关部门评价意见。

三、施工图设计预算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预算经审核金额为241816.98万元,本项目最终工程造价以竣工决算为准。

四、其他要求

(一)生产与辅助建筑物实施前应按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港作车船在后续建设过程中,数量、标准和费用应符合《初步设计》规定,并按招投标相关规定选择采购(建造)单位,船舶按船检机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生产与辅助建筑物、港作车船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应报有关部门核查建设规模和标准。

(二)加强造价管理,工程总造价应控制在《初步设计》批复的概算之内;严格控制设计变更,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作重大修改或变动,如有工程变更,须按规定程序办理变更手续;加强建设资金监管,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做好施工期间安全组织和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

(三)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要求开展后续工作,切实履行项目法人职责,加强对参建单位的履约管理,确保工程顺利完成。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8月22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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