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金沙江中游库区航运基础设施综合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4-02-29 16:12 【字体:

云南省港航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请求审批金沙江中游库区航运基础设施综合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请示》(港投司〔2024〕22号)收悉。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金沙江中游库区航运基础设施综合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修编报告的批复》(云发改基础〔2023〕1316号)确定的建设规模、设计方案和总投资,结合咨询单位技术审查意见和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标准

《金沙江中游库区航运基础设施综合建设工程初步设计》(以下简称《初步设计》)建设规模及标准符合《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金沙江中游库区航运基础设施综合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修编报告的批复》(云发改基础〔2023〕1316号)。

项目建设梨园、阿海、金安桥、龙开口、鲁地拉和观音岩6个库区22座码头共计45个泊位,6个重要停靠点和108个一般停靠点,建设长约460千米的Ⅳ航道工程,新建应急物资储备库和相应配套工程及设施。

二、设计方案

《初步设计》提出的工程设计方案基本合理。

(一)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总平面布置、航道锚地与导助航设施、装卸工艺、水工建筑物、陆域形成、堆场道路的设计方案。

(二)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本工程生产与辅助建筑物、供电、照明、控制、信息与通信、给排水、消防、环境保护、安全、劳动卫生、节能的设计方案。

(三)《初步设计》提出的施工方案可行,建设工期合理。

三、概算投资

工程概算编制原则和方法符合国家和交通运输部相关规定和要求。本工程概算总投资为245111.9万元。

四、下阶段工作

施工图设计阶段,应按照各码头点已完成情况,组织开展工程项目实施,进一步结合工程特点、水文及地形地质条件细化设计。同时注重生态保护、水土保持和节能减排,落实相关主管部门的专项意见,并加强向安全管理、保证项目安全生产投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2月29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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