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7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4-05-30 10:10 【字体:

王江飞等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抚仙湖东西两岸普通国省道交通功能外移的建议》(第874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办理通知后,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交办会,按照五定工作法,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认真抓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根据职能职责,该建议由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规划处办理。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抚仙湖东西两岸的G245国道、S212省道外移至抚仙湖径流区以外,最大限度降低道路交通运输对抚仙湖的影响,进而实现有效保护抚仙湖”,经研究核实,我们认为:

代表提出的抚仙湖东西两岸普通国省道交通功能外移项目为抚仙湖东西两岸的G245国道和S212省道外移,对于进一步提升区域路网等级,改善片区对外交通条件,有效消除生态安全隐患,提高交通服务水平,带动沿线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将抚仙湖东西两岸现有环湖道路外迁也是推动省委、省政府“湖泊革命”的重要举措,项目实施确有必要。G245晋宁晋城镇河西厂—江川区江城镇翠峰山岔口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已于2023年底列入交通运输部普通国道公路“十四五”项目库。S212省道外移项目,省交通运输厅已将该项目纳入云南省“十四五”规划普通国省道项目表。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请省交通运输厅按照“十四五”普通省道补助标准,给予省道S212外移项目159.6公里的建设计划,同时给予每公里320万元建设资金补助,共计5.1亿元”,我们的办理意见是:

一是关于S212省道外移项目,省交通运输厅积极给予支持,省交通运输厅已将该项目纳入云南省“十四五”规划普通国省道项目表,规划名称为S212澄江市九村镇—路居镇上营村外移改扩建工程。

二是按照国家和省交通运输领域事权责任划分原则,普通省道公路为省及省以下共同事权,统一对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项目建设进行“以奖代补”支持。在大力争取国家对农村公路项目建设补助资金支持的同时,省交通运输厅和省财政厅努力争取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建设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全省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和乡镇通三级公路等项目建设。当前,乡镇通三级路国家补助资金为200万元/公里,省级测算标准补助资金为120万元/公里。

三是按照《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国办发〔2023〕47号)规定,云南省为被列入严控新建政府投资项目的12个省份之一,所有建设项目需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提级论证,项目前期工作论证程序复杂,所需时间较长,相比以往项目推进难度更大。

四是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将积极支持和指导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开展各项前期工作,待前期工作成熟后,适时报省发展改革委开展提级论证,并根据国家和云南省支持政策、结合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衷心感谢你们对云南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认真吸纳你们的建议,不断提升全省交通运输发展质量和服务水平。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5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综合规划处 聂乔武 0871—65309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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