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2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4-05-30 16:01 【字体:

李健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元阳县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纳入计划并及时配套建设资金的建议》(第622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在接到交办任务后,组织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专题培训会,细化任务分配及办理流程,结合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将该项办理任务分解到综合规划处。综合规划处对人大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部署并指定具体承办人员,结合工作职能职责,认真研究代表所提建议,深刻剖析问题症结,坚持实事求是,提出具体可行的答复意见。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代表建议中反映元阳县山高、坡陡、弯急,地质灾害频发,安防设施不足,农村公路水毁严重,加之农村地区交通设施标准较低,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不高,导致道路交通事故易发,安全隐患较为突出。代表的建议充分考虑了元阳县群众交通出行问题,对巩固好脱贫成效有着深远意义。

三、关于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十三五”以来,省交通运输厅努力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支持,不断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投入,全省在2019年实现了建制村100%通硬化路目标。通过努力争取到国家独有对云南省“直过民族”、人口较少民族及沿边、抵边地区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的政策支持,到2020年底,全省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比例达59.97%,较“十二五”末不足20%的比例提升了近40个百分点。

“十四五”期,全省将继续以“四好农村路”为主要抓手,进一步巩固乡镇和建制村农村公路交通扶贫成果,持续推动农村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全面助力我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自2021年以来,全省已累计新改建农村公路约4.35万公里,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比例、乡镇通三级公路比例显著上升。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工作。2016年5月,省人民政府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国办发〔2014〕55号)精神,制定《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46号),提出要按照“消除存量、不添增量、动态排查”的方针,开展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等安全防护不足、事故多发易发路段安全隐患治理。

一是“消除存量”政策。县、乡道公路方面,以2016年全省县、乡道公路列养里程数为依据,省交通运输厅编制《云南省“十三五”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规划》,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2016年县、乡道公路存量安全隐患治理;村道公路方面,以2020年全省村道公路列养里程数为依据,省交通运输厅编制《“十四五”村道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项目库》,计划到2025年底基本完成2020年存量村道公路安全隐患治理。

二是“不添增量”政策。按照《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新建设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设置交通安全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简称“三同时”制度)。

鉴于元阳县山高、坡陡、弯急,地质灾害频发,安防设施不足,农村公路水毁严重,安全隐患较为突出。为完善农村公路安防设施,省交通运输厅将指导红河州、元阳县交通运输局加强隐患路段信息采集,及时将符合条件项目纳入年度建设项目库,并争取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支持项目建设。

衷心感谢您对云南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不断提升全省交通运输发展质量和服务水平。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5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综合规划处 吴于瑢 0871—65305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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