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3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4-05-31 14:46 【字体:

茶江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大对洱源县炼铁乡美丽乡村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第438号)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对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洱源县炼铁乡美丽乡村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责任,规范办理程序,结合工作职能职责,认真研究代表所提建议,深刻剖析问题症结,坚持实事求是,提出具体可行的答复意见。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建议中涉及省交通运输厅的事项为“一是目前炼铁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低,道路交通条件相对滞后,建议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如道路硬化方面的投入。二是代表建议加快‘洱剑’高速公路项目审批和支持,早日将‘洱剑’高速公路建成通车。”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问题确实存在,需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争取有利条件促进高速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十三五”以来,经过全省共同努力,我省已实现乡镇和建制村100%通硬化路、通邮、通客车,基本实现农村地区交通网络“外通内联、通村畅乡、安全便捷、客车到村”的发展目标,为全省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保障。“十四五”期,全省将继续以“四好农村路”为主要抓手,进一步巩固乡镇和建制村农村公路交通扶贫成果,持续推动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全面助力我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2021年以来,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各州、市和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共同编制了“十四五”农村公路9个建设项目库,全省采用“五年规划+三年滚动建设任务+一年计划”简称“5+3+1”模式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在2021年下达全省农村公路三年滚动建设任务(2021—2023年),便于各州、市和县(市、区)提前部署、按期完成农村公路建设任务。截至2023年底,全省已累计新改建农村公路约4.35万公里,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比例、乡镇通三级公路比例显著上升。

长期以来,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大理州、洱源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在政策及资金上给予支持。代表提出的建议,经省交通运输厅认真研究,意见如下:

一是针对代表提出加大对洱源县农村基础设施如道路硬化方面的投入建议,省交通运输厅和省财政厅已在2022年上半年的工作中逐步给予落实。2022年,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参照国家对普通国道提升改造的补助标准及周边省份对农村公路的补助标准,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了乡镇通三级公路等农村公路项目支持政策。目前,我省对乡镇通三级公路的支持政策同国家对西部地区普通国道三级公路提升改造支持政策一致,在西南地区居前列。在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方面,已争取到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建设省级“以奖代补”补助资金,在车购税支持的基础上,增加省级财政对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和乡镇通三级公路建设的补助支持。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交通运输领域事权责任划分原则,县级人民政府为农村公路建设责任主体,上级资金仅能补助一定缺口,不能完全满足建设成本需求。

为了引导各地以目标为导向加大资金投入、加快项目建设,云南省设立了省级普通省道及农村公路“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研究出台了《云南省省级普通省道及农村公路“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办法根据“十四五”时期云南省普通省道及农村公路建设国家重点任务目标,按照固定测算标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分配专项资金,考核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激励各地方多措并举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

二是针对代表提出加快“洱剑”高速公路项目审批和支持,早日将“洱剑”高速公路建成通车的建议。目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23〕47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24〕169号)有关要求,地方高速公路属禁止新建的政府投资类项目。建议大理州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统筹项目前期工作,待地方债务风险降低至中低水平、国家相关政策给予支持后,积极组织并推动项目立项审批等工作,适时开展建设。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支持政策,加强向交通运输部汇报衔接,争取在补助比例、补助标准等方面予以云南倾斜支持,同时加大与省财政厅沟通衔接,积极指导洱源县用好中央和省级已安排的补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在建、续建农村公路项目建设。持续加大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并组织州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推动综合交通高质量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云南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5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综合规划处 吴于瑢 0871—65305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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