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0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4-05-30 14:45 【字体:

李庚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漾濞县境内省道S233线提升改造项目建设的建议》(第407号)交我们办理,综合省公路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办理通知后,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交办会,按照五定工作法,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认真抓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根据职能职责,该建议由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规划处办理。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省道S233线多数路段属三级公路,道路建设标准低,平、纵线型差,弯多路窄,大漾云高速公路漾濞境内的3个出口与省道S233线直接相连,连接位置没有进行升级改造形成‘肠梗阻’,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问题,经研究核实我们认为,省道S233线目前的通行条件无法满足沿线群众的出行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对省道S233线的提升改造确有必要。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在‘十四五’期间内,下达漾濞县境内省道S233线提升改造项目建设实施计划并加快组织实施”,我们的办理意见是:

代表提出的漾濞县境内省道S233线提升改造项目建设,对完善漾濞县路网结构,促进地方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交通运输厅已将该项目纳入云南省“十四五”规划普通国省道项目表,为S233甸南上宝甸—漾濞县城西中的漾濞县境内段。后段漾濞县城西—平坡段,为2024年5月16日印发的《云南省公路网规划》省道S233甸南—平坡中一段,省交通运输厅将认真研究,在“十五五”规划时统筹考虑。

目前,按照《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国办发〔2023〕47号)规定,云南省为被列入严控新建政府投资项目的12个省份之一,所有建设项目需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提级论证,项目前期工作论证程序复杂,所需时间较长,相比以往项目推进难度更大。“十四五”期,按照国家和省对公路建设的支持政策,当前重点是支持沿边国道G219线、普通国道断头路段提升改造等列入交通运输部普通国道公路“十四五”规划调整项目库的项目。

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大理州及漾濞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建设的论证研究,结合国家和省的支持政策及政策性银行金融政策,适时启动项目前期工作,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推动项目建设。

衷心感谢您对云南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5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综合规划处 聂乔武 0871—65309949)

     |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