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4-05-30 10:59 【字体:

郭健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大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减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的建议》(第9号)交我们办理,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协办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在接到交办任务后,组织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专题培训会,细化任务分配及办理流程,结合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将该项办理任务分解到综合规划处。综合规划处对人大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部署并指定具体承办人员,对代表所提建议逐条提出答复意见,并在办理中及时与代表电话沟通协商,与代表达成共识。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县级交通项目建设主要资金来源为中央车购税和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前期费用和部分建安工程款需地方财政按比例筹集配套,由于地方财力薄弱,三保压力大,债务还本付息、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地方承担部分等刚性支出不断增加,事权与财权支出责任不匹配,县区财政捉襟见肘,配套资金困难,造成项目资金缺口,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同时,大量的资金配套需求,导致地方债务风险徒增”的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问题确实存在,需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争取有利条件促进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十三五”以来,经过全省共同努力,我省已实现乡镇和建制村100%通硬化路、通邮、通客车,基本实现农村地区交通网络“外通内联、通村畅乡、安全便捷、客车到村”的发展目标,为全省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保障。“十四五”期,全省将继续以“四好农村路”为主要抓手,进一步巩固乡镇和建制村农村公路交通扶贫成果,持续推动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全面助力我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国家和省主要是支持乡镇通三级公路和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等项目建设。2021年以来,全省累计新改建农村公路约4.35万公里,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比例、乡镇通三级公路比例显著上升。

代表提出的加大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减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的建议,对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促进农村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农村公路是民心工程,一直以来,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的工作要求,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农村公路发展。2022年,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参照国家对普通国道提升改造的补助标准及周边省份对农村公路的补助标准,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了乡镇通三级公路等农村公路项目支持政策。目前,我省对乡镇通三级公路的支持政策同国家对西部地区普通国道三级公路提升改造支持政策一致,在西南地区居前列。在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方面,已争取到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建设省级“以奖代补”补助资金,在车购税支持的基础上,增加省级财政对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和乡镇通三级公路建设的补助支持。

昭通市辖昭阳区、鲁甸县、巧家县、盐津县、大关县、永善县、镇雄县、彝良县1区7县为全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自2021年以来,省交通运输厅在高速公路及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方面给予重点帮扶县倾斜支持,累计安排和争取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规模居全省前列。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交通运输领域事权责任划分原则,县级人民政府为农村公路建设责任主体,上级资金仅能补助一定缺口,不能完全满足建设成本需求。针对代表提出宝贵建议,省交通运输厅将积极指导昭通用好中央和省级已安排的补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在建、续建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县级人民政府作为辖区农村公路建设责任主体,可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统筹自身财力,优化项目设计方案,有效控制建设成本,安排财政预算支持农村公路持续性发展,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支持政策,持续加大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并组织州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推动综合交通高质量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云南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5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综合规划处 吴于瑢  0871—65305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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