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1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4-04-19 08:47 【字体:

傅再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攀枝花至昭通至毕节铁路纳入国家“十五五”铁路建设盘子的建议》(第001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安排部署建议的办理工作,分管领导及处室负责人迅速组织研究,结合工作职能职责,对建议内容中的问题认真研究并调度相关情况,逐条提出办理意见,并于2024年4月15日与您沟通协商,达成共识。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昭通市铁路里程及铁路密度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极大的制约昭通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人民群众快捷出行的愿景,攀枝花至昭通至毕节铁路项目没有纳入中国国家铁路集团计划开工盘子,导致昭通目前暂无新开工铁路项目,极大制约了昭通铁路运输事业的发展。代表提出将攀枝花至昭通至毕节铁路纳入国家“十五五”铁路建设盘子并早日启动项目建设。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帮助协调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将攀枝花至昭通至毕节铁路纳入国家“十五五”铁路建设盘子,早日启动项目建设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省交通运输厅历来重视攀枝花至昭通至毕节铁路的建设,攀枝花至昭通至毕节铁路项目已纳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19年8月,《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新时代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35年)及“十四五”铁路发展规划编制建议的函》(云交铁路〔2019〕34号)上报国铁集团,请求将攀枝花至昭通至毕节铁路项目纳入国家铁路“十四五”发展规划,国铁集团认为攀枝花至昭通至毕节铁路沿线大多数主要经济据点已有铁路覆盖,运量支撑不足,不同意项目纳入。2020年以来多次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铁集团等汇报衔接,争取纳入国家“十四五”铁路发展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铁集团认为建设时机不成熟,不具备“十四五”建设条件。

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将会同省级有关部门、沿线州市,进一步加强与四川省、贵州省衔接,结合“十五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围绕项目建设条件、建设时机等深入论证,继续加大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铁集团汇报衔接力度,积极争取项目纳入国家“十五五”铁路发展规划并早日启动建设。

衷心感谢您对云南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4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铁路处刘正初 0871—6530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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