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云南省高速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绩效管理办法。
来信人: 王有芬 来信日期: 2024-01-09 信件编号: 20240109100001
来信内容: 我想咨询一下《云南省高速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绩效管理办法》(云交规〔2019〕1号)在《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保留和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云交规〔2021〕4号)列入决定全面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云交规〔2023〕1号)列入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修订文件没有正式发布出来之前,项目实践中云交规〔2019〕1号是否还能引用、参考和适用。
办理情况
办理情况: 已办结
回复内容:

问: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云南省高速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绩效管理办法》(云交规〔2019〕1号)在《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保留和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云交规〔2021〕4号)列入决定全面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云交规〔2023〕1号)列入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修订文件没有正式发布出来之前,项目实践中云交规〔2019〕1号是否还能引用、参考和适用。

答: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

2019年2月,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印发了《云南省高速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绩效管理办法》(云交规〔2019〕1号),2020年3月,财政部印发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财金〔2020〕13号)。由于“云交规﹝2019〕1号”部分内容与“财金〔2020〕13号”存在不相符,因此计划进行修订“云交规〔2019〕1号”。

2023年11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11月16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废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文件的通知》(财金〔2023〕98号),相关文件(含“财办金〔2017〕92号)”文已废止。

建议项目实践中不再引用、参考和适用“云交规〔2019〕1号”文件,请按国家相关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业的关注。

处理单位: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处理时间:2024-01-11 16:45:24

处理状态: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