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28回音壁
某女士投诉大丽高速晕车贴过期退款问题
来源:12328       2024-09-13 14:25 【字体:

来电问题:

8月26日,某女士反映在大丽高速服务区购买的晕车贴已过期。她于当天上午9点左右支付30元购买该产品,使用后发现产品在6月份已过期。

办理过程:

工单转办至省交投集团后,经现场经营单位与投诉人协商一致,由现场经营单位按照投诉人诉求,进行10倍经济赔偿,金额为300元,投诉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针对此情况,省交投集团要求现场经营单位立即开展自检自查,彻底检查晕车贴产品,确保所有临期和过期产品被立即下架;对所有销售商品进行全面审查,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省交投集团依据内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对现场经营单位处以1000元的履约保证金罚款作为惩戒。鉴于服务区现场驻站经理未能充分履行职责,省交投集团按照内部管理规定对其进行通报,并在月度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

温馨提示:

当前,我们正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优质服务提升年行动”,热忱欢迎并恳请社会各界继续对交通运输服务进行监督,我们将不断加强行业管理,督促行业运营管理企业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