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第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01000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3-05-31 14:13 【字体:

周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云南省部分高速公路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的建议》(第1301000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从省级层面统筹协调,出台政策措施,对部分高速公路实行弹性的收费标准,降低车辆通行费用

(一)我省实施经营性收费公路定价机制

云南境内山岭纵横,河谷渊深,地质地貌复杂,高速公路施工工程技术难度大,建设成本高、贷款比例高。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经营性收费公路定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政发〔2019〕33号)等规定,云南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按照“一路一测、桥隧分开、还本付息、投资回报”原则,综合考虑公路的技术等级、投资总额、当地物价指数、偿还贷款或者有偿集资款的期限和收回投资的期限以及交通量等因素计算确定,经省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实施。我省高速公路普通路段基本费率不超过客车0.5元/车公里、货车0.45元/车公里,500米以上桥梁隧道基本费率不超过客车1.4元/车公里、货车1.15元/车公里。

(二)我省出台差异化收费政策

为进一步提升公路路网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降低物流成本。2022年3月16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印发《云南省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差异化实施方案》),并于同年3月31日24时正式实施。开展分路段、分车型(类)、分方向、分支付方式等多种差异化收费方式的通行费优惠。例如:晋宁至红塔区、高峣至海口高速公路和安宁至晋宁高速公路海丰立交至昆阳立交段对使用ETC交费的客车给予15%的通行费优惠;大开门至戛洒高速公路对三类、四类、五类、六类货车均给予15%的通行费优惠,对使用ETC交费的客车给予10%的通行费优惠。为确保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更加科学,我省持续开展通行量、收费标准测算工作,不断优化差异化收费政策,力争打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我省建立弹性收费机制

《差异化实施方案》中明确“鼓励具备条件的经营性高速公路开展通行费定价方式改革试点”。据此,我省建立了收费公路弹性收费机制,赋予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一定的定价自主权。云南省范围内的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以政府定价收费标准为上限,拟订具体收费标准和执行期限、执行范围等报省交通运输厅备案后施行。

二、关于进一步完善高速公路路网体系规划建设,实现新建高速公路与其他道路便捷的互联互通

您提出的晋红高速北城出口与昆磨高速的连接线较长、且未实现直接高速联通,在研和枢纽未实现全互通,进出红塔区的部分车辆不方便选择由晋红高速通行的情况,我厅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专家、玉溪市研究解决。在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编制《云南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时,已充分考虑晋红高速与昆磨高速在研和枢纽未实现全互通的问题,规划了玉溪北城至研和高速公路,并在北研高速上设置北城互通连接昆玉高速和晋红高速,其中连接晋红高速采用2个匝道衔接晋红高速大凹互通连接线,实现晋红高速与昆玉高速(昆明方向)和北研高速的交通转换。

另外,北城至研和高速公路由玉溪市人民政府作为项目责任主体,开展前期相关工作。目前,项目已获得用地预审批复,可研已报省发展改革委待批,其他前期工作正在推进。

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将积极督促指导玉溪市加快推进北城至研和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并加强与省发展改革委衔接,尽快批复可研,争取尽早开工建设。

三、关于进一步完善现有的高速公路标志牌体系,加大宣传力度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高速公路标志标牌的管理和养护。我们将严格按照《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等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要求,规范全省高速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置,确保标志标牌清晰、醒目、准确、完好,努力创造良好的公路交通环境。

二是进一步做好信息发布,提高出行服务水平。我们将通过广播、电视、信息板、网络等多种渠道和载体,以及“云南高速通”、高德地图、91.8云南交通台、“12328”等信息平台,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并提前分析研判极端天气和重大节假日对公众出行的影响,及时发布公路出行预警信息,引导社会公众合理安排出行路线。

衷心感谢您对云南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5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规费办潘怡0871-6530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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