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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
时间 2023-05-23
嘉宾 云南省水利厅副厅长霍玉河先生;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丁鲲先生;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级巡视员宋予先生;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二级巡视员石成玉先生;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晏铃女士;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总规划师杨泽龙先生; 云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副处长丁佼女士。
提示 云南省人民政府定于2023年5月23日上午,在海埂会堂玉兰厅举行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省发改委等部门将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对外新闻处处长 宗霞: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

近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方案》。为做好相关政策的解读工作,今天我们邀请到了省水利厅、省林草局、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等相关部门,为大家介绍《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并就媒体关心的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发布人,他们是:

云南省水利厅副厅长霍玉河先生;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丁鲲先生;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级巡视员宋予先生;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二级巡视员石成玉先生;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晏铃女士;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总规划师杨泽龙先生;

云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副处长丁佼女士。

应邀参加今天发布会的还有驻滇新闻单位和云南省内各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欢迎大家!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共有两项议程,下面,我们依次进行。

首先,有请云南省水利厅副厅长霍玉河先生发布新闻。

 

       云南省水利厅副厅长 霍玉河: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和媒体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非常欢迎各位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衷心感谢大家对云南省水土保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成为全国首个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配套文件的省份,并得到水利部通报表扬。受省政府委托,下面,我先对《实施方案》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一)水土保持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水是生命之源,土是生存之本,水土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不可替代的基础资源。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将水土保持作为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从新中国成立之初党领导人民群众大规模治山治水,到1991年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再到2010年水土保持法修订,2015年国务院批复《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水土保持基本形成了一套自上而下的法律法规、规划和政策标准体系,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之路。水土流失治理对于整治国土、治理江河,减少洪涝、干旱、泥石流等灾害,维持生态系统平衡,建设生态农业、改善人居环境,发挥水土资源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重要意义。中办、国办《意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深刻阐明了“水土保持是江河治理的根本措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的战略作用。

(二)云南省水土保持现状与工作成效

云南省地处高原山区,是长江、珠江、红河、澜沧江、怒江和伊洛瓦底江等六大水系的源头或上游,境内地形起伏大,河谷纵横,降水时空分布极为不均,单点暴雨突出。特殊的地理位置、复杂的自然条件导致水土流失形式多样、复杂,水力侵蚀、冻融侵蚀以及滑坡、泥石流等在我省均有分布,加之生产建设项目造成水土流失的压力也越来越大,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十分繁重和艰巨。

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云南省始终把水土保持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大规模参与水土流失防治,连续实施了以“长江上游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工程”(俗称“长治”)、“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俗称“珠治”)“小流域综合治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坡耕地治理”等为代表的一大批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程。特别是“十三五”以来,云南省水土保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牢固树立水土流失状况“只能好转,不能变坏”的底线思维,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改善、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是水土保持效果显著。“十三五”以来,全省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纵向联动、横向协作的工作格局,以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工作为抓手,扎实抓好全省水土保持生态治理。完成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67万平方千米,2021年,全省水土流失面积较2015年下降0.68万平方千米,减幅达6.5%,强烈以上流失面积下降20%,实现水土流失面积和土壤侵蚀强度“双下降”。

二是监督执法持续用力。全省建立了以遥感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十三五”以来,全省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力度及违法项目查处力度空前,全省共检查3.03万个生产建设项目,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8459起,罚款4749.53万元,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0.27亿元,解译下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疑似违法违规图斑数量从2019年的40150个下降到2022年的2341个,认定的违法违规项目从2019的13172个下降到2022年的594个,监管效能全面提升。

三是产业发展不断壮大。“十三五”以来,全省各地积极探索把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方法,因地制宜发展经济林果和特色产业,培育壮大了玉溪新平沃柑、临沧云县澳洲坚果、保山昌宁小粒咖啡、大理漾濞核桃等一大批水土保持特色产业,新建茶、苹果、石榴、沃柑等经果林约39.85万亩,实施坡改梯57.4万亩,配套修建机耕道路等,充分发挥水土保持项目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扶持农村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优势,项目区受益人口近600万人,开创了治理水土流失和群众在家门口务工的“双赢”局面。

四是法治体系不断完善。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水土保持监管,批准实施了《云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云南省“十四五”水土保持监测规划》等全省性规划,及时修订了《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印发了《云南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等,为加强全省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实施方案》出台意义

一是《实施方案》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的政治要求。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十分关心和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推动水土保持工作,就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增强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对“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系统部署,提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对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二是《实施方案》是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意见》的必然要求。2022年12月29日,中办、国办印发《意见》,对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系统全面部署,在新中国水土保持发展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科学合理编制云南省《实施方案》,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确保各项举措既有前瞻性又有可操作性,对筑牢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意义重大。

三是《实施方案》是破解水土保持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迫切需要。云南省人为水土流失问题依然突出、水土流失治理机制体制不完善、水土流失治理需求与投入不平衡、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有待加强、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存在短板等亟须解决的问题仍存在。聚焦短板问题,科学谋划、靶向施策,助力推动新阶段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迫在眉睫。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编制过程坚持开门纳谏、专家献策、部门协同,开展了2轮专家研讨、3轮征求意见、5轮专题研究,同时征求了有关部委和流域委意见,实现广聚共识、凝聚合力。《实施方案》全文共1.2万字,分为三大部分,整体形成了1个总体要求、四项重点任务、1个保障措施的框架,提出了70条具体措施,逐条明确责任部门,务求各项改革举措真正落地、见到实效。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

《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锚定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水土保持工作格局总目标,提出到2025年,水土保持体制机制和工作体系更加完善,管理效能进一步提升,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管控,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水土流失状况持续改善,全省水土保持率达到76.41%。到2035年,系统完备、协同高效的水土保持体制机制全面形成,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控制,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治理,全省水土保持率达到79.71%,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显著增强,生态效益更加显现。

       第二部分是四项重点任务,立足我省实际,提出了54条具体举措。

一是全面加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提出突出抓好水土流失源头防控、加大重点区域预防保护力度、提升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等3个任务专栏,明确科学划定重点防治区、建立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强化水土保持对策和措施、推进重要生态系统及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强封育保护、提高林草湿地农田城市水土保持功能等11项具体措施。

二是依法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提出健全监管制度和标准、创新和完善监管方式、加强协同监管、强化企业责任落实等4个任务专栏,明确全链条全过程监管、分类精准监管、健全水土保持标准体系、常态化开展水土保持遥感监管、持续推进重点监管、加强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人为水土流失风险预警智能化、部门联动执法、司法保障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社会监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等21项具体措施。

三是加快推进水土流失重点治理。提出全面推动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大力推进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减少入河入湖入库泥沙水土流失等3个任务专栏,明确小流域综合治理、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因地制宜打造高原特色小流域产业综合体、建设高原山区现代化立体水网、打造“新时代元阳梯田”、全力推进绿美河湖建设等8项具体措施。

四是提升水土保持管理能力和水平。提出加强水土保持规划实施、完善水土保持工程建管机制、加强水土保持考核、强化水土保持监测评价、加强水土保持科技创新等5个任务专栏,明确规划体系建设、规划跟踪监测评价、创新水土保持建管模式、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强化监测站点建设运行管理、推进智慧水土保持建设、推动科技研究和创新等14项具体措施。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

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加强投入保障、强化宣传教育等16项具体措施,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基层党组织、各部门的强大合力作用,不断加大水土保持资金投入力度,强化水土保持宣传和典型示范创建,不断增强云南水土保持影响力,讲好水土保持“云南故事”。

       四、《实施方案》突出特点

总体上看,《实施方案》既贯彻落实了中央的有关要求,又紧密结合云南的实际,具有四个方面的鲜明特色。

一是紧跟文件精神。对标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目标任务,按照“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要求,细化提出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增强湿地涵养水源功能、加强矿山生态修复、推进绿美河湖建设等任务。对标水利部贯彻落实《意见》的实施方案部署的工作任务,提出编制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等专项规划或方案,加快探索水土保持碳交易、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等任务。

二是加强政策集成。组织广泛调研、专家研讨、征求意见,把多年来我省在水土保持工作方面积累的行之有效的政策、经验、做法系统集成。同时,借鉴其他省份典型经验做法,提出针对性举措。细化拓展水土保持信用等级评价、提升水土流失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能力、充分发挥水土保持委员会作用、加强水土保持学会及专家队伍建设、强化纪检监察监督作用、压实行业监管责任、深化拓展监测结果应用等任务。

三是体现省情特色。立足云南省高原山地峡谷相间、山川湖泊纵横等自然地理环境特点,提出加强九大高原湖泊流域、赤水河流域等重点区域以及交通、矿产开发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重视大型水电站库区消落带生态修复研究,推广高速公路、铁路边坡生态防护,将提升农田水土保持功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动小流域综合治理与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建设现代化高原立体水网、推广“新时代元阳梯田”模式、人工增雨促绿、光伏泵站提水推广、杂交水稻旱作示范等有机融合,并增加了国际河流水土保持宣介等内容。

四是强化部门协同。聚焦加快构建“大水保”工作格局,《实施方案》提出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年度河(湖)长制述职、“河(湖)长+检察长”“河湖警长+森林警长”督查重点,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和党员教育培训体系及综合课程教材、生态文明专题教育读本,强化党组织引领带动,推动开展人大执法检查,保障水土流失预防治理资金等任务。

下一步,云南省水利厅作为全省水土保持工作的主管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好牵头组织和统筹协调作用,重点抓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学习宣传。强化《实施方案》宣传,增强全社会共抓水土保持的意识。二是部署推进工作。省级有关部门明确年度工作计划,强化责任落实。把各州(市)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情况纳入省对州(市)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三是加强跟踪指导。会同省级有关部门适时对《实施方案》及年度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合力推动《实施方案》落地见效。

以上就是我发布的主要内容。最后,再次感谢记者朋友们长期以来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希望大家今后一如既往关心云南省水土保持工作,多宣传报道其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一起为推进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努力。

谢谢大家!

 

       宗霞:

谢谢霍玉河先生的发布。

水是生命之源,土是生存之本。我省的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十分繁重和艰巨,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也为全省的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改善、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的重要贡献。

接下来,有请媒体朋友就大家关心的问题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的媒体机构。

       新华社记者: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实施重点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实施方案》也提到了要突出抓好水土流失的源头防控,以及重点区域的预防和保护力度,推进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请问,云南省作为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在推进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方面做了哪些工作?谢谢。

       宗霞:

这个问题有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级巡视员宋予先生来作回复。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级巡视员 宋予: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2021年11月印发实施了《云南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与国家“双重规划”充分衔接。“十四五”以来,省发展改革委围绕国家“双重规划”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截至目前,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29.94亿元,重点支持滇中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金沙江干热河谷(滇西)生态保护与修复、滇西北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自然保护区保护及监测设施建设等。实施人工造林59.77万亩、退化林修复226.50万亩、封山育林261.83万亩、人工种草88.70万亩、草原改良16.93万亩、建设小型水利水保设施2155处、围栏封育11.96万米。通过项目的实施,有力地支持了生态环境脆弱敏感地区生态治理与修复,减少了水土流失、提高了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生态修复能力、改善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下步,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发力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推进生态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生态保护和修复新格局,为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奠定坚实基础。

谢谢。

       中国新闻社记者:

请问云南的林草部门,如何在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谢谢。

       宗霞:

今天来到发布会现场的是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丁鲲先生,这个问题我们请丁鲲先生作回复。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丁鲲: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2022年3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指出,森林是水库、钱库、粮库、碳库,科学系统概括了森林的多元功能与多重价值,生动阐明了森林在生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云南是南方林草大省,林草部门肩负着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的重要职能。长期以来,省林草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全面推行林长制,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林草生态建设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监管和保护,森林草原面积持续增加,森林质量逐年提高。截至目前,全省森林覆盖率55.25%、居全国第4位,森林蓄积量达21.44亿立方米、居全国第3位,林草生态系统结构完整性和功能稳定性进一步提升、水土保持能力不断增强。全国第三次、第四次石漠化监测结果显示,通过开展以生态修复为主的石漠化综合治理,监测期内云南石漠化土地减少了958.5万亩,有效减少了水土流失。

下一步,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省林草局将结合职能职责,从以下3方面持续推进水土保持工作。

一是科学推进国土绿化。按照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要求,充分运用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成果,抓好长江重点生态区、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区、高黎贡山、赤水河流域等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工程,重点聚焦以金沙江为主的干热河谷和东南部喀斯特地貌,坚持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原则,开展植被恢复、石漠化综合治理,稳步扩大森林、草原面积,建设“绿美云南”,全面提升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能力。2023年,全省计划完成营造林300万亩、种草改良55万亩。

二是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立以森林经营方案为主的培育、保护、利用决策管理机制,规范森林经营活动;优先选择寿命长、固土保水能力强、乡土树种,更替退化严重的先锋树种及外来树种,加强中幼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加大人工林改造力度,因地制宜培育复层、异龄、多树种混交林,培育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为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夯实生态基底。2023年,全省计划完成森林可持续经营6.6万亩、非天然商品林质量提升22.93万亩。

三是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林长制为抓手,压实各级地方党委、政府责任,强化林草湿资源监管,加强天然林保护、公益林管护力度,严厉打击毁林毁草毁湿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减少不合理土地和林木利用、土地破坏等活动,增强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切实提高生态效益。

今后,林草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采取有力举措推进水土保持工作走向深入。

谢谢大家!

 

       云南日报记者:

请问,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如何,下一步有何举措?谢谢。

       宗霞:

农田方面的问题,有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晏铃女士为大家作回复。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 晏铃:

首先,感谢记者朋友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与关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的重要措施,也是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省委、省政府坚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重要抓手,突出高位推动、创新工作机制、规范项目实施管理,有序推进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截至2022年底,全省已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3449万亩,占全省耕地面积的42.62%。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科学规划。编制完成了《云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对2030年全省建成4350万亩高标准农田进行了全面布局,《规划》还修订完善了项目前期工作、招投标、建设管理、监理、验收、管护、资产移交和档案管理全环节、全过程规定,并明确了管护主体,压实管护的责任。

二是突出重点。聚焦“九湖流域”“边境村”“三区三州”等重点区域,加大力度补上农田水利设施短板,着力改善耕地保护和质量建设,有效提升耕地地力。

三是积极探索。在建过程中,我们主要探索了高效节水灌溉示范、绿色农田示范等模式,为全面推进和有效发挥高标准农田建设作用积累经验。

四是加大投入。在农业农村部的大力关心支持下、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加大了投入力度,我省加大了对土地出让收入等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支持力度,2022年,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入第一次全部达到了1500元,为全面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提供了资金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指示要求,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一是加快制定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明确分区任务、细化进度安排、完善保障措施。

二是进一步抓好工程质量,加强进场材料隐蔽工程施工过程的管理。为保障工程质量达标,从3月底至6月,全省组建了8个工作组,对16个州(市)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对在建、已建、待建工程全面开展摸排,重点查清偷工减料、质量不达标、监理走过场等问题,并要求各地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推进整改。

三是压实各方责任,压实州(市)、县农业农村部门项目法人、项目承建人、监理和管护的责任,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一批成一批,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在项目周期内持续发挥作用。

谢谢。

 

       新华网记者:

党的二十大指出,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实施方案》也提出要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要”的工作要求,要依法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的监管。请问,云南省将从哪些方面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哪些又是重点的监管对象?谢谢。

       宗霞:

这个问题有请云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副处长丁佼女士来给大家作回复。

       云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副处长 丁佼: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这个问题由我来作详细的解答。人为水土流失监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法定职责,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政治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把人为水土流失监管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人为水土流失监管方面制订了一系列制度,指导大量的生产建设项目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实现了工程建设和生态保护的双赢。

《实施方案》对依法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下一步,我们将围绕进一步健全监管制度和标准,创新和完善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以高水平高效能的监管,为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支撑。主要是四个方面:

一是构建全链条全过程的监管机制。健全省、州(市)、县(市、区)三级联动监管、日常巡查、监督检查机制,明确全省统一的监管规则和工作标准,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依法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制度。针对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特点,明确差异化、针对性要求,实施分类精准监管的工作。

二是创新和完善监管方式。简单来说就是构建以遥感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对象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为基础,“互联网+监管”、人为水土流失风险预警智能化为支撑的全新监管方式。具体讲就是全覆盖、常态化开展水土保持遥感监管,依法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九大高原湖泊流域、赤水河流域等重点区域和公路、铁路、露天矿山等重点行业,以及重大生产建设项目等重点对象的水土保持监管,严格控制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对象人为水土流失。全面实施水土保持信用监管,对守信企业少打扰、不打扰,对失信企业及高风险项目重点监管。加大对造成水土流失的生态破坏行为的惩治力度,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环境公益诉讼的衔接机制。深入推进水土保持“互联网+监管”,建立上下联动的水土流失监控视频体系,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推进水土流失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提高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三是强化部门间协同监管和联动执法。落实水土保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司法保障监督作用。通过强化部门联动执法、纪检监察监督、社会监督、水土保持执法队伍建设来加强协同监管,并压实企业水土保持责任的落实。

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水土保持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便民利企服务,持续提升开发区、工业园区内项目水土保持审批便利度,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关于哪些是监管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其实在创新和完善监管方式部分已做了回答。水土保持监管重点对象(行业)主要指水利、公路、铁路、机场、露天矿山、能源等建设周期长、扰动范围大,施工或生产期间不可避免的会造成一定人为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我省的水土保持监管重点区域主要是指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及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域,同时围绕九大高原湖泊流域、重要江河源头区、县级以上城市重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区域开展重点监管。

谢谢大家。

 

       云南网记者:

《实施方案》依法严格人为社区设施监管内容中明确提出加强矿山生态修复,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请介绍一下近年来我省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推进情况?谢谢。

       宗霞:

这个问题有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二级巡视员石成玉先生作回复。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二级巡视员 石成玉:

非常感谢媒体朋友对我省矿山生态修复的关心。近年来,我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有关工作部署,发挥规划的引领管控作用,制度导向与激励作用,多举措扎实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一是以“一盘棋”推动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摸清历史遗留矿山家底,已治理或正在治理4000余座,治理面积约20万亩。将未实施治理历史遗留矿山,按要求全面纳入国家、省、州、县四级闭合历史遗留矿山数据库,并作为主要任务内容纳入《云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的安排部署,明确至2035年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综合治理面积1.39万公顷。同时,聚焦“十四五”期间,国家下达云南15万亩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结合区域生态功能定位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分区分类,科学编制《云南省“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指导各地有序推动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

二是以“一批工程”凸显矿山生态修复成效。已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4.8亿元,实施长江经济带、青藏高原东南缘、赤水河流域、九湖流域、滇东南石漠化生态脆弱区及高黎贡山等重点生态区1184座历史遗留矿山4.9万余亩占损土地修复治理。今年,省级完成全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再落实省级资金5200余万元安排实施曲靖、楚雄、西双版纳3个省级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拟完成9364亩修复治理任务。2022年6月,云南省洱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获得国家20亿元资金支持。该项目从流域的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将流域内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统筹纳入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中,为全省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提供典型样板。

三是以“一本账”推动矿业高质量绿色发展。强化矿山生态修复义务监管,全面排查5000余座持证矿山履行生态修复责任义务情况,纳入云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动态监管平台,加强事中事后动态监管。积极推动绿色矿山建设,走开发利用科学、开采方式合理、企业管理规范、生态保护良好的绿色矿业发展道路。截至目前,我省共有23个矿山被纳入国家绿色矿山名录,30个矿山被纳入省级绿色矿山名录。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进一步加强生态修复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按照“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参与生态修复,研究完善矿山修复后用地指标腾退利用等政策机制,全面统筹推进矿山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促进矿山生态修复持续投入、持续修复、持续增效,推动生态系统质量和碳汇能力提升,还自然以和谐、给大地以生机。

谢谢!

 

       宗霞:

谢谢石成玉先生。

由于时间关系,现在提今天发布会的最后一个问题。

       云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请问,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如何做好水土保持行业监管?有哪些具体措施?谢谢。

       宗霞:

这个问题有请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总规划师杨泽龙先生来作回复。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总规划师 杨泽龙: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也感谢在座的新闻媒体长期以来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关心与支持。交通运输行业一直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绿色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底色,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在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全流程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水土保持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全省交通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总体情况较好。建成了思小、小磨、大丽、麻昭和香丽等一批生态示范路,“十三五”以来又相继建成昆明至丽江、昆明至西双版纳、昆明主城区至长水国际机场三条美丽公路,昆楚大美丽铁路等。目前,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部署安排,正在实施绿美交通三年行动。

具体来讲,在全省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关于水土保持工作采取的措施有六个方面:

一是加大水土保持工作宣传教育。通过集中培训和专家讲座等方式组织各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在建项目建设指挥部,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活动和水土保持业务培训,加强行业水土保持和管理。

二是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一岗双责”制度。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切实履行好水土保持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压实建设单位水土保持主体责任,把水土保持工作融入交通运输发展的各个方面。

三是认真执行规划及项目水土保持评价。在交通各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将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作为重要的评价指标,提出规划阶段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的措施建议。全省实施的交通项目均严格开展水土保护方案编制,并报送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四是项目前期工作落实水土保持理念。在项目规划设计中贯彻生态选线理念,按照水土保持要求对项目选址选线﹑建设布局等进行比选论证和优化,合理控制取土场和弃渣场、施工营(场)地、施工便道等大临工程规模,最大程度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

五是项目实施中注重水土保持工作。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云南生态功能区公路建设指导意见》,会同省水利厅印发《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强化水土保持顶层设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牢固树立“不破坏就是最大的保护”的理念,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标准、政策。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重大变动清单管理要求,根据工可、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变动情况,及时完善和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水土保持方案。

六是加强行业监督和管理。始终坚持把交通建设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摆在重要的位置,认真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指导和督促建设单位开展在建项目水保监理、水保管家技术服务、施工期和试运营期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专项设计、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等工作。

以上是我的回答,谢谢。

       宗霞:

谢谢杨泽龙先生。

今天发布会的记者提问环节到此结束,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也特别感谢七位发布人精彩全面详细的解答。

正如刚才各位发布人所介绍的,我省是全国首个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意见》配套文件的省份,《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我省今后一段时间水土保持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从预防、监管、治理、管理和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提出了70条具体的落实措施,并逐条明确了责任部门,开启了新时代云南省水土保持工作的宏伟蓝图。今天的发布会信息量特别大,新闻点也特别多,希望记者朋友们深入挖掘、精心策划,全方位、多角度报道好该项工作,推动我省水土保持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为加强新时代云南省水土保持工作、全面建成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贡献媒体力量。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