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3-08-31 14:18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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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怒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怒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云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云南省交通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通知》(云编[2009]2号)及《云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机构编制方案的批复》(云编办[2009]50)设立怒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为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下属三级预算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正科级。主要负责全州国道、省道的路政管理工作,履行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的职能。主要职责如下:

1.加强公路路政管理,保护公路路产不受侵占和破坏,维护公路路权不受侵犯,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参与国道、省道公路建设和公路附属设施的规划及重点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

2.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3.拟定有关路政管理的办法、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

4.承担全州国道、省道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

5.指导、协调全州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

6.负责全州国道、省道公路通阻信息报送工作;指导、协调全州农村公路通阻信息报送工作。

7.负责组织实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集中统一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公路的超限运输管理工作。

8.组织指导全州路政部门管理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和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9.组织实施全州公路路政巡查、维护公路安全畅通和在建公路、公路养护的保通工作。

10.承办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规范开展路政巡查,依法保护路产路权。

按照《公路路政巡查规范》要求,规范开展公路路政巡查工作,不断提升路政巡查工作质量,努力做到涉路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不断提高路政管理工作成效。截至11月30日,怒江支队累计开展公路路政巡查946趟次,巡查里程67889公里,对保泸高速公路服务设施监督检查194人次。查处涉路违法案件26件,其中:损坏公路1件、占用路产17件、泼洒污染公路4件、其他违法行为4件,共计罚款8000.00元。

2、积极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努力改善公路通行环境。

2022年,怒江支队在积极巩固2021年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成效的基础上,持续开展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按照省交通执法局和怒江大峡谷环境提升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相关工作要求,怒江支队结合路政管理职责及时制定印发《关于做好怒江大峡谷环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成立以支队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辖区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的推进。怒江支队认真组织开展清理整治公路两侧一定范围内(建筑控制区)非法采砂堆砂行为。共清理整治管辖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堆放砂石12处、弃土场1个、私开道口2个。

3、认真开展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一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对开展交通运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排除行动工作批示精神要求和怒江州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怒江支队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具体工作要求,按照“横查到边、纵查到底”原则,认真开展好辖区公路交通运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排除专项行动。二是按照省交通执法局和怒江州交通运输局、公安交警等部门关于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工作部署,结合怒江州大峡谷环境提升三年行动工作专班通知要求,加强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和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三是加强涉路施工许可监管,发现涉路施工活动影响公路通行安全或者未按照《施工保通方案》落实保通措施的,及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发挥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共同做好施工路段的保通工作。及时研判恶劣天气对公路及桥梁等公路设施可能产生的危害,落实联席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汛期公路应急抢险保通工作。

4、明确管辖范围,认真做好路政管理工作交接。

一是按怒江州政府办关于G219美丽公路竣工验收准备工作的通知,怒江支队及时成立G219美丽公路路政接管准备工作组,为接管路政管理工作提前作好准备。二是根据省交通执法局关于接管G219贡山丙中洛至吉瓦图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批复指示精神及相关规定,2022年9月1日,怒江支队与贡山丙中洛至吉瓦图公路改扩建指挥部签订协议顺利完成路政管理工作交接。三是根据《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明确路政执法管理职责的通知》(云交执法〔2022〕111号)要求,2022年10月 11日,怒江支队与大理支队、保山支队签订了《公路路政管理权移交协议书》,将国道G357(东山-泸水)K3609+760至K3657+320路段和省道S237(德钦-勐堆)K355+700至K407+500路段(共计99.36公里)的路政管理职责移交给大理支队、保山支队履行,进一步厘清职责范围,明确了管理责任。四是自9月1日起正式履行国道G5613保泸高速公路泸水境内37.259公里的路政管理职责。

5、加强学法用法普法,不断提高路政执法服务水平。

一是深入学习法治思想,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加强学法用法,充分利用“法宣在线”“学习强国”“云岭先锋”、“云南普法”微信公众号APP等平台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提高路政执法服务水平。二是以开展“路政宣传月”“信用交通宣传月”“三进”市场主体活动和常态化开展路政巡查等为契机,在管辖公路沿线乡镇、村庄、学校、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涉路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播放民族语法治宣材料等形式,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云南省公路路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群众对路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树牢“爱路护路,人人有责”意识。三是深入开展案卷评查,确保案卷制作质量。根据《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等规定,采取自检自查、随机抽查、网上评查等形式,深入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截至11月30日,共评查行政处罚案件26件,合格率100%,未发生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案件。四是开展深化执法为民实践活动,根据路政职责,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活动。

6、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机构,实行领导负责制,明确应急工作的职责和任务。二是认真落实领导值班制度。建立领导带班、干部职工值班的三级值班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了值班责任制,做到了24小时值守。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严格规范重大紧急信息报告制度,畅通报送渠道,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全面。三是组织开展专项应急演练活动。2022年,重点要围绕预防生产安全事故、防汛等开展应急演练5次,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和自救能力。四是积极开展应急培训工作。为确保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有序、高效运行,积极推进应急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2022年组织应急管理学习2次。五是认真做好防汛防台风和防灾减灾工作和认真组织开展5月12日“防灾减灾日”开展全民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六是4月2日至7日及时成立工作组到贡山开展独龙江“4.02”抢险保通工作。

7、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一是支队积极组织开展冬春季消防安全攻坚治理行动。深刻汲取近几年来重特大火灾事故案例教训,把抓好冬春季消防列入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之一,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任务,推动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二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实际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及任务清单,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和时间进度要求,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实施,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不折不扣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三是深入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对职责范围内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做到“心中有数、见微知著、对症下药”。四是坚持“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工作思路,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发现的隐患立查立改,全部动态清零。五是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实施方案,深入实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六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网上知识竞赛。七是强化“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意识,开展交通领域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此次专项行动共派出检查组8个,排查单位办公场所4个,经营性房屋3个,发现安全隐患18项,并按要求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及整改措施清单。九是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截至11月30日,怒江支队共出动路巡车辆73辆次,执法人员159人次,共排查公路桥梁37座、公路隧道14个、公路高边坡8处、公路易滚石路段高边坡4处、涵洞30个、公路涵洞排水沟1处、危险路段17处、已发或易发自然灾害路段18处、临水临崖路段20处,清理整治路面堆积物11处、拆除广告布标5条、处置路面污染1处、清理水上路面1处、危险路段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志3处、清理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3起、联合保泸高速公路保山管理处加大对超限运输车辆治理,劝返超限运输车辆2辆,处置疑似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1起、排查危化品车辆8辆、(油罐车)渣土车7辆。八是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2022年共组织开展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18次,开展消防安全生产培训和消防应急演练5次。十是认真做好单位内部安全生产工作,电梯维修保养共22次。十一是加强车辆维修保养,严格落实安全交底制度和严格按照《云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管理车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科、路产管理科、执法监督科、科技科、资财科、超限运输管理科,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泸水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2.兰坪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3.福贡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4.贡山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怒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 行政单位0个

2.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

3. 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怒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怒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9267773.5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44069.01元,占总收入的97.5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23704.52元,占总收入的2.4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4903.12元,下降0.5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3240.94元,下降0.5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减少1662.18元,下降0.74%。主要原因是(因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政策调整,省财政核定原燃油税供养单位基本支出减少;另外单位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怒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9344562.44元。其中:基本支出9021069.01元,占总支出的96.54%;项目支出323493.43元,占总支出的3.4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5177.61元,下降0.8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6440.94元,下降0.51%;项目支出减少28736.67元,下降8.1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主要原因分析(因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政策调整,省财政核定原燃油税供养单位基本支出减少;另外单位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怒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021069.0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225083.29元,占基本支出的91.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95985.72元,占基本支出的8.8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怒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3493.4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冷链运输车登记点费用23000元,路政协管执法费用43859.82元,乡村振兴费用49700元,职工之家建设费用119888.61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怒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44069.0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78%。与上年相比减少53240.94元,下降0.59%,主要原因是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政策调整,省财政核定原燃油税供养单位基本支出减少;另外单位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8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7%。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社保缴费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8775169.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03%。主要用于单位基本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3200.00元,支出决算为257955.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7955.5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怒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3200.00元,支出决算为257955.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7955.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维护费用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241.90元,增长0.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241.90元,增长0.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护费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主要用于路政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怒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本单位为一般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怒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资产总额20581672.33元,其中,流动资产253320.78元,固定资产原值15890898.97元,累计折旧8739906.12元,净值7150992.8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原值4437452.58元、累计摊销598542.91元、净值3838909.67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5624.6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95624.67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1521.26平方米,账面原值934547.53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80984.77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附件:1.怒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怒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2022年绩效自评表

         3.怒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2022年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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