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交通安全统筹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3-01-31 16:45 【字体:

第一部分 云南省交通安全统筹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南省交通安全统筹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云南省交通安全统筹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云南省交通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交通安全统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交统筹〔1996〕406号),省交通安全统筹中心的主要职责如下:

1.交通安全统筹是交通系统内开展的一种非经营性经济活动,是交通安全管理的一项行政措施,其目的是在全省交通系统内积累事故理赔专用资金,实行统一调剂和经济互助,以应付突发性交通事故的发生,使单位减少风险,减少因发生事故带来的经济赔偿压力,保障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单位排忧解难。

2.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拟定全省交通安全统筹发展规划的具体措施、计划,负责管辖47个分支机构的交通安全统筹工作;制定(修订)统筹管理的各项制度和业务管理规定,决定统筹中心下属各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撤并工作,对各分支机构的业务工作实施管理、协调、监督、指导和检查。

3.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全省统筹费的征收、管理和具体使用办法,拟定申报各统筹险种类和统筹费率的调整,修改统筹条款及新增统筹项目方案,并按管理权限报省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4.组织协调重特大事故及涉外事故的理赔工作。

5.承担统筹范围内的安全宣传教育、安全培训、事故现场勘查、伤员救护、车辆救助、定损理赔等安全统筹工作。负责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损,消除事故隐患和统筹业务规范管理的竞赛活动,奖优罚劣,推进统筹工作发展。

6.负责全省统筹单、证、卡、票的印制、发放、销号等工作;负责组织会审,编制全省安全统筹财务、统计报表,并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审计检查。

7.承办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省交通安全统筹中心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查勘定损科、业务科、财务科及办公室。

所属单位47个,分别是:

1.昆明分理处

2.大理分理处

3.曲靖分理处

4.宣威分理处

5.红河分理处

6.思茅分理处

7.保山分理处

8.昭通分理处

9.临沧分理处

10.丽江分理处

11.玉溪分理处

12.楚雄分理处

13.文山分理处

14.景洪分理处

15.中甸分理处

16.德宏分理处

17.怒江分理处

18.石林分理处

19.公路路政分理处

20.运政分理处

21.交通技校分理处

22.中远物流分理处

23.昆明分中心

24.公路开发投资公司分理处

25.鹿城分理处

26.华泰分理处

27.镇雄分理处

28.公路分中心

29.公路分中心四分理处

30.公路分中心五分理处

31.公路分中心六分理处

32.公路分中心昆明分理处

33.公路分中心楚雄分理处

34.公路分中心大理分理处

35.公路分中心丽江分理处

36.公路分中心香格里拉分理处

37.公路分中心保山分理处

38.公路分中心六库分理处

39.公路分中心玉溪分理处

40.公路分中心思茅分理处

41.公路分中心景洪分理处

42.公路分中心开远分理处

43.公路分中心德宏分理处

44.公路分中心临沧分理处

45.公路分中心文山分理处

46.公路分中心曲靖分理处

47.公路分中心昭通分理处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统筹中心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中央农村工作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两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各项工作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引导党员、干部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创新理论,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支部建设与交通安全统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意识形态教育、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促进全省交通安全统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按照《云南省交通安全统筹中心改革方案》的改革内容、实施步骤和有关要求,做好交通安全统筹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三是深化平安交通建设,有序推进各项安全保障建设政策的实施。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妥善处理好统筹车辆责任事故,维护行业平安稳定。

四是加强标准化制度化建设,提高统筹服务能力。加强对下属分理处的考核监督指导,按计划完成对下属分理处的财务收支情况审计以及年底业务财务考核工作。

五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按照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要求,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及中央、省委关于作风建设的系列制度规定,进一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严不实”的问题,细化工作责任,巩固各项整改工作成效。

六是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十条”及“乙类乙管”各项措施,更加科学精准做好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健康顺畅舒心出行。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云南省交通安全统筹中心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8人。

离退休人员 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325,461.2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325,461.21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减少15,409,838.79元,下降45.68%,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工资福利支出中绩效工资较上年减少949,863.00元,按工资福利基数比例测算的各项社保费等也相应减少,相应减少收入;二是本年项目支出中“交通事故理赔专项经费”和“统筹业务代办专项经费”项目较上年减少,相应减少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8,325,461.21元,其中:本年收入18,325,461.21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325,461.2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409,838.79元,下降45.68%,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工资福利支出中绩效工资较上年减少949,863.00元,按工资福利基数比例测算的各项社保费等也相应减少,相应减少收入;二是本年项目支出中“交通事故理赔专项经费”和“统筹业务代办专项经费”项目较上年减少,相应减少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8,325,461.2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8,325,461.21元,其中:基本支出1,044,061.2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12,638.79元,下降59.16%。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工资福利支出中绩效工资较上年减少949,863.00元,按工资福利基数比例测算的各项社保费等也相应减少。项目支出17,281,4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897,200.00元,下降44.58%。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交通事故理赔专项经费”项目较上年减少6,297,100.00元;二是本年“统筹业务代办专项经费”项目较上年减少2,450,000.00元;三是本年无“安全生产专项经费”项目。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62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4,284.96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63,642.35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3,676.05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的公务员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433.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和运输安全18,057,091.13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支出中一般公用经费76,343.69元、事业人员支出工资589,437.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179.44元、公车购置及运维费86,727.00元、工会经费11,004.00元;项目支出中交通安全统筹事故理赔7,055,3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统筹业务代办、改革创新研究及审计费等交通安全统筹业务运转专项经费10,010,800.00元,统筹会议及办公室物业管理等业务运转经费215,300.00元。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0,713.72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交通安全统筹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6,727.00元,较上年减少12,673.00,下降12.7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南省交通安全统筹中心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数据一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云南省交通安全统筹中心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数据一致,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南省交通安全统筹中心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6,727.00元,较上年减少12,673.00,下降12.7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数据一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727.00元,较上年减少12,673.00,下降12.7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较上年减少原因:按照厉行节约要求,采取措施严控车辆运行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云南省交通安全统筹中心依据相关规定开展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根据部门履职目标和项目特点,2023年按要求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列举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如下:

(一)交通安全统筹业务运转专项经费

通过购置必要的办公设备以满足工作需要,保证正常业务开展和机构运行;通过财务、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全省交通安全统筹财务和业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通过实施系统运行维护,达到统一会计核算以及保证交通安全统筹在线信息系统的正常有序运行;通过数字电路业务租用,使交通安全统筹业务系统通过联通专线接入交通专网,确保分理处在线信息业务系统安全运行;通过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实现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落实,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通过开展多点代办业务,保证交通安全统筹业务的顺利开展,最大限度地方便统户及时办理业务,提高统户满意率;通过对各分理处进行年终检查、内部、外部审计,及时提出问题并定期整改,通过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团队,不断加强交通安全统筹系统的法治建设,从而化解统筹工作中可能面临的各种法律风险;通过改革创新研究,对安全统筹三十年做出评价,为未来安全统筹发展打下基础,使交通安全统筹新机制得到更好监管。根据云交统筹〔1996〕406号第五条统筹中心工作职责制定六项项目绩效目标,及时维护系统数据、处理系统故障和法律事务、整改审计问题,以保证系统软件正常运行、提高交通安全统筹法律事务的处置质量,通过审计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严格控制预算资金,保证各项业务工作的经济效益,为参统单位和统户做好服务,使受益对象满意,最终大力提升交通运输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尽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交通运输保障和优质服务。

(二)交通安全统筹事故理赔专项经费

根据统筹中心相关职能职责,做好统筹范围内的事故现场勘查、车辆(工程机械机具设备)的救助、定损和依据车辆统筹条款的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好交通事故的理赔工作,保障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维护社会稳定,为政府排忧解难。根据《关于印发<交通安全统筹中心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交安统〔2012〕104号),中心已针对项目绩效指标制定了相应绩效考核办法,分项目实施过程和项目完成结果,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根据云交统筹〔1996〕406号第五条统筹中心工作职责制定四项项目绩效目标,根据以下绩效指标分别达到产出效果:“理赔案件赔付率”达到100%;力争按规定在当月内支付交通事故理赔资金;通过理赔案卷中应理赔金额和实际理赔金额获得,使资金足额支付率达到100%;使统户满意率达到95%及以上。

(三)交通安全统筹业务运转经费

根据云交统筹〔1996〕406号文件第五条统筹中心工作职责,为保证2023年度交通安全统筹业务正常运转,需开展统筹会议、办公室物业管理两项工作并支付相关费用。制定“会议内容完成率”、“支付及时性”、“项目资金控制率”和“受益对象满意率”四项项目绩效目标,严格控制预算资金,保证各项业务工作的经济效益,为参统单位和统户做好服务,使受益对象满意,最终大力提升交通运输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尽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交通运输保障和优质服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指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用财政专户资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5.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8.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指各单位获得的除省本级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各级财政拨款收入。

9.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安排的专项支出。

1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交通安全统筹中心是一般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云南省交通安全统筹中心部门资产总额198,902,274.72元,其中,流动资产198,678,465.95元,固定资产223,808.7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0,202,346.9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3,876.3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附件:云南省交通安全统筹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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