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靖不服昆明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案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3-08-24 11:31 【字体:

【案情摘要】2020年4月1日,徐某靖驾驶车牌号为云DAT***的小型轿车,通过“嘀嗒”顺风车平台接单,载客1人从安宁金湖盛景至昆明火车站,收费54.7元。昆明市交通运输局于2020年4月2日依法立案,经履行各项行政执法程序,认定违法事实后,根据《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徐某靖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后徐某靖不服该行政处罚决定,向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案件经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一审和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均驳回其诉讼请求。鉴于其仍未履行罚款缴纳义务,昆明市交通运输局依法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在此期间,徐某靖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省高院经审理后裁定驳回其再审申请。

【典型意义】本案系一起以顺风车的名义,实质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典型案例。关于顺风车的构成要件,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第十条的规定,从“车主事先发布出行需求”、“出行成本分担”等方面进行认定,并严格落实执法程序规范要求,确保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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