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205000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2-05-06 16:14 【字体:

张金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高速公路入口和出口通行效率的提案》(第120500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ETC设施设备的维护升级问题

  (一)您提出的合理调整ETC车道的维护、升级、调试时间的建议,有利于提高高速公路收费站特别是ETC车道的通行效率,对提升云南省高速公路收费车道的系统运维水平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目前,云南省已制定相关规定,要求各单位除重大故障、重大升级需要连续封闭道口外,其余常规升级、调试均安排在夜间车流量较少时段分批进行。省交通运输厅将根据您的建议进一步完善修订收费系统运维规范,对收费车道维护、升级、调试的时间再做进一步的规范和要求,避免出现因施工导致车道通行能力不足的问题。

  (二)您提出的“因未开足车道而造成车辆堵塞的,应当免费放行并开足通道”的建议,在实际工作中,因以下原因导致实施存在困难。一是造成车辆堵塞的原因较为复杂,车流量、交通管制、车辆交费矛盾等多种因素均可造成堵塞,未开足车道仅为造成收费站拥堵的因素之一。二是长期以来,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不得擅自关闭收费车道,确保收费车道应开尽开,同时也通过视频抽查、社会舆论监督等方式对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进行考核。但是受系统临时性故障、交通管制、疫情防控等多方面的影响,收费站可能会临时性地关闭车道。三是目前全国高速公路实行“一张网”运行,实行统一的运营规则,除《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各地、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出台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

  (三)您提出的“在栏杆前5米处加装读卡器”的建议,受现行运营规则的制约。根据交通运输部全国联网收费运营规则,ETC设备无法识别的,由于ETC设备内没有写入用户入口信息,用户不得刷ETC通行,收费站可利用移动手持设备进行人工干预,减少ETC车道的拥堵。

  (四)您提出的“开具相关故障证明”的建议,省交通运输厅督促相关单位逐步将车道维护、升级、调试时间等向社会进行公告,便于相关人员向工作单位解释情况。

  二、关于货车占用匝道的问题

  (一)货车进行道路交通分流的建议。交通秩序管控的权限属于公安交警部门,目前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针对部分收费站货车排队等候导致主线拥堵的情况,已经积极与公安交警部门联系,并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对堵塞主线的货车进行疏导分流。省交通运输厅将督促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积极主动与交警部门对接,及时分流疏导,着力缓解货车收费站排队的情况。

  (二)货车高速公路出口不再称重的建议。根据交通运输部的相关规定,全国货车在高速公路入口进行称重检测,出口也需要进行称重复核。

  (三)有条件的高速公路出入口增设称重车道的建议。省交通运输厅将组织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对货车车流量较大、场地设施具备条件的收费站进行分析调研,在有条件的收费站入口增设称重车道,进一步提高货车通行效率。

  三、提高通行效率已采取的多种措施

  (一)开展专项行动,提升高速公路ETC车道通行效率

  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开展ETC车道通行效率提升专项行动,通过分析收费站ETC车道通行不畅的原因,着力从提升系统维护水平、优化收费业务流程、提高ETC客服服务水平等方面去解决高速公路ETC车道通行不畅的问题。

  (二)定期通报拥堵收费站,督促收费公路管理单位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省交通运输厅定期对拥堵缓行收费站进行通报,要求相关收费公路管理单位加强对收费站ETC车道软硬件运行状态的巡查检修。按照“一站一方案”的原则,结合收费站的实际交通量,科学合理配置ETC专用车道和MTC/ETC混合车道。二是针对易发生拥堵缓行的收费站,根据客货车通行流量占比情况,酌情采取增加入口停车称重检测系统,及时增开临时车道或采用复式收费、复式发卡等措施。三是规范收费站标识标志设置,引导ETC与MTC车辆分道有序通行。

  (三)建立协调机制,切实解决货车ETC办理难题

  省交通运输厅、人行昆明中心支行、省银保监局建立ETC推广协调工作机制,成立省ETC推广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督促相关单位高效开展ETC发行和服务工作,协调解决货车ETC发行中的问题和困难。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决把提高高速公路出入口通行效率放在工作的突出位置,切实通过提高系统运维水平、优化处理流程、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合理增设手持机等方式确保车辆快速、便捷通过收费站,为驾乘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乘车环境。

  衷心感谢您对云南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5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规费办吉欢  0871-65305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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