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报告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2020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情况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1-01-08 18:09 【字体:

  2020年,省交通运输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2020年度依法治省的部署要求,加强对全厅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把法治要求贯穿到全省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运营服务和安全生产、队伍建设等各领域全流程,扎实推动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与职能转变,全厅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坚持在法治化轨道上推进交通运输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各项工作,切实防范重大法律风险。一是厅党组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厅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厅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及时听取和研究全厅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结合交通运输改革发展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厅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印发厅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对法治工作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细化措施。三是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厅2020年度工作综合考评指标,加强对厅属单位、厅机关处室的考评及监督。四是修改完善《中共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工作规则》,将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起草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纳入厅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要事项,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内容,修订完善《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工作规则》。五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制度。厅党政主要负责人按要求开展2020年度述法工作,在年度述职述廉工作中同时进行述法,组织厅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述法工作。

  二、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

  一是全面推行权力清单管理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省本级仅保留行政许可16项、行政确认8项、其他行政权力6项。二是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联合省财政厅制定出台支持交通运输企业恢复生产经营的10条措施,全面支持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三是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共审查相关政策文件12件。四是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双随机”系统与云南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融合,建立完善覆盖全行业的“双随机”系统,进一步规范抽查检查行为。组织完成厅本级发起的随机抽查事项13项,共检查市场主体209个;完成市场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清单发起抽查事项1项,配合完成其他部门发起的抽查事项3项。加强信用监管。以深化“信用交通省”创建为载体,加强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及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信用监管,云南省在西部省份中率先荣获“信用交通省”创建典型省份荣誉称号。

  三、不断完善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

  一是及时完成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的地方立法任务。组织开展交通运输现行地方性法规和省人民政府规章两轮全面清理工作,提出废止、修订等13件法规规章清理意见。按照全省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积极推动《云南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办法》等立法项目修订工作,完成修订草案调研、起草及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工作。组织对《云南省航道管理规定》《云南省澜沧江航务管理规定》等规章修订进行研究。二是积极完成交通运输部和省人大、省司法厅开展有关法规规章的立法调研、论证及意见征求18件次。三是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制度,共制定印发了《云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前期工作暂行办法》等3份规范性文件,均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按要求进行备案。四是认真落实制度文件清理制度,组织了四轮制度文件清理,共涉及文件制度365件。

  四、纵深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出台《云南省交通运输厅重要事项决策规定》等制度,对厅党组会议、厅务会议的决策事项及决策程序进行了明确,制定并公布省交通运输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各项程序。二是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要求所有提交厅党组会议和厅务会议研究的重大决策事项以及拟上报省人民政府的重要文件,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核,对所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一律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三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修订厅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参与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厅法律顾问团队为厅提供合法性审核及法律意见共220余件次。四是进一步健全和充实公职律师、政府法律专家库,积极探索公职律师参与厅法律服务的工作机制。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及执法信息化运用实施情况执法监督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二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把“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等纳入云南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建设和实施,加强执法信息管理系统的推广运用,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抽取厅属各执法单位2019年度已结案的案卷进行评查并通报评查情况。

  六、规范透明运行行政权力

  一是自觉接受省人大、政协监督,共收到建议提案212件,其中代表建议143件,政协提案69件,全部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按程序和规范办结,办结率100%。二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认真依法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三是接受审计监督,认真配合审计署昆明特派办做好2020年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审计,配合省审计厅做好跟踪审计及专项审计工作,抓好2019年度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四是依法公开政务信息。修订《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4份制度文件,在厅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455条,办理依申请公开15件。五是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建立舆情监测与研判工作机制,切实提高预防预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办理回复ETC办理、货车超限超载认定等网民留言反映问题。

  七、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工作职责。积极发挥行政复议调解和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共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均按要求审理结案。二是依法履行信访工作职责,共收到信访件450件,来访84批次共216人,均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八、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计划纳入厅2020年度法治工作要点,认真落实省交通运输厅普法责任清单各项任务,并督促厅属单位制定完善本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并开展普法活动。二是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云南省防控疫情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工作方案》各项要求,组织厅属单位在收费站、超限检测站、服务窗口等地点,开展对外宣传活动,并按照要求,切实做好交通运输领域执法检查工作。三是开展国家安全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制定活动方案,组织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在线法律知识竞答,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了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专题学习活动。四是广泛开展民法典集中学习宣贯工作,印发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对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落实民法典学习宣传进行安排部署,把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2020年度及“十四五”时期开展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切实推进、保障民法典的实施。五是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组织厅机关2020年度新任命、新入职的62名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宣誓。

  九、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建立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厅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实施方案,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主要内容及要求、具体方法及措施进行明确。二是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坚持将宪法和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先后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为主题开展了5次集中学法活动。三是举办2020年度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组织各州(市)、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的法制机构、基层执法单位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共160人参加学习培训。

  2021年,省交通运输厅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严格落实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为加快推进交通强国试点省份建设提供坚实法治引领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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