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12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1-05-26 18:18 【字体:

阿明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提案》(第012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公路是保障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是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先导性、基础性、服务性设施。近年来,随着农村公路里程不断增加,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存在的短板与公众出行需求越来越高的矛盾日益突出。对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并将结合全省“四好农村路”建设认真借鉴采纳。

一、关于抓住乡村振兴战略机遇期,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切实打通“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十三五”期,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始终将脱贫攻坚工作列为首要政治任务,始终将打赢脱贫攻坚战列为头等大事。自2016年以来,以贫困退出机制和“十三五”交通扶贫规划为主线,较好地完成贫困退出和扶贫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通过全省的共同努力,不断补齐贫困地区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短板,打通贫困地区对外交通运输“大动脉”、畅通农村地区交通运输“微循环”、丰富贫困地区多种综合交通运输方式,农村地区路网不断完善,运输服务保障水平显著增强,群众出行条件明显改善,“十三五”全省累计新改建农村公路10.83万公里,农村公路通车里程达25.6万公里,实现乡镇和建制村100%通硬化路、100%通邮,乡镇100%通客车、具备条件建制村100%通建制村,基本实现“外通内联、通村畅乡、安全便捷、客车到村”发展目标,为全省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保障。“十四五”期,省交通运输厅将继续以“四好农村路”建设为主要抓手,进一步巩固乡镇和建制村交通扶贫成果,加快推进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和具备条件的乡镇通三级公路等项目建设,进一步消除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加快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关于不断完善机制,加强业务指导和督察的问题

聚焦“四好农村路”发展中的管理体制、资金保障、养护机制的短板问题,按照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省人民政府制定了《云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20〕40号),从全局对完善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强化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建立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考核管理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和路产路权保护等多方面进行了改革创新,建立与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当好先行提供了支撑。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将认真贯彻落实改革实施方案,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对各州、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进行指导和督促落实,进一步压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全面深入推进农村公路县、乡、村三级“路长制”,继续抓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示范市创建,深入开展农村美丽公路建设,不断完善农村公路基础设施,逐步提高农村交通出行条件。

三、关于推进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加大公路执法力度的问题。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省交通运输厅成立了“四好农村路”领导小组,制定目标,分解任务,出台了《云南省农村公路管护路长制实施意见》《云南省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联动协管机制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和办法,将“路长制”实施工作纳入省州(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标和“三农”发展综合考评指标,建立健全了考核奖惩机制。截至2020年底,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县级政机构健全率达到100%,县级实施方案定率达到100%,建制村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37577条农村公路完成管护路长制(牌)公示覆盖率达到100%。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将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争取组建省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加强对地方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指导,建立健全地方交通综合执法机构,不断提高全省公路执法水平,为保障全省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提供执法保障。

衷心感谢您对云南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5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公路处唐鹏 0871—65315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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