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路工程工程量标准清单管理办法》修订解读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0-05-22 16:16 【字体:

为全面落实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和机构改革职能职责调整,促进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针对性和适用性,根据《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梳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云交政法便〔2018〕22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对《云南省公路工程工程量标准清单管理办法》(云交基建〔2010〕424号)进行了修订。依据《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7号)、《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结合我省交通建设需求旺盛,投资金额巨大的实际情况,为满足精细化建设成本管理、规范参建各方造价计量、计价行为,更好地为计量支付服务,加强我省公路工程工程量标准清单管理,科学编制清单,规范计量、计价行为,达到合理确定造价和有效控制投资的目的,对《云南省公路工程工程量标准清单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名称为《云南省公路工程工程量标准清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办法》出台的必要性

我省公路工程标准清单管理工作一直按《云南省公路工程工程量标准清单管理办法》(云交基建〔2010〕424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云南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2010年第164号)、《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7号)、《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等文件的发布对公路工程标准清单管理做出了新的规定,原《办法》已不适应现阶段我省公路工程标准清单管理工作的要求。在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的大背景下,规范公路工程造价活动、降低项目成本、增加投资效益的措施也在不断发展变化。在实践中,公路工程造价管理还存在着参建各方编制工程量清单、造价计量、计价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为此,结合目前我省公路工程标准清单管理实际,对我省公路工程标准清单管理作出规定,从而进一步规范我省标准清单管理工作。

二、《办法》重点内容

《办法》共四章十五条,从工程量标准清单的适用范围、组成、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对我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定额管理作出规定。分别为“总则、“标准清单”的组成、“标准清单”使用及管理、附则”。

(一)界定了适用范围和组成。

《办法》规定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适用本办法,二级以下的公路工程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目前公路的投资主体呈多元化趋势,无论哪种投资建设模式,都不改变公路作为公共基础设施的服务属性,为维护公共利益,无论是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家融资还是PPP模式建设的公路工程项目,都应科学编制清单,规范计量、计价行为,其造价活动都适用于本《办法》。

(二)明确了“标准清单”的主要内容

“标准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规定、工程量标准清单、工程量清单计量规范三部分。 “标准清单”的内容包括第100章总则、第200章路基、第300章路面、第400章桥梁、涵洞、第500章隧道、第600章交通安全设施、第700章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第800章公路管理、养护设施、第900章管理养护及服务房屋。

(三)明确了“标准清单”的使用及管理

“标准清单”为全省统一的工程量标准清单和计量规则。采用“标准清单”招标的工程,应按本《办法》“标准清单”的编制、使用及管理规定执行。

附件:云南省公路工程工程量标准清单管理办法政策解读补充说明

 

相关文件: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路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办法》《云南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定额管理办法》《云南省公路工程工程量标准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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