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船属单位或个人将 “ 船舶报停申请报告 ” 、航行签证簿交船籍地航道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由船籍地航道管理机构经办人员签发 “ 航养费停缴证 ” ,由航行簿管理人员在 “ 退航行簿联 ” 盖章后交给船主,作为恢复航行时取航行簿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