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云南公路收费联网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国务院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有关工作部署以及交通运输部等国家部委进一步优化完善货车计费方式调整有关工作要求,我省在前期货车计费方式调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完善差异化收费政策,确保每个路段、每类货车、每套标准都符合“两个确保”和“一个降低”要求,且每类货车等于和大于反算吨位的交通量占比不低于60%。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省优化完善货车计费方式调整方案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化调整的范围
纳入此次货车计费方式优化调整的是80条原实施计重收费的高速公路。
二、优化调整的内容
在已通过的听证方案货车收费标准基础上,实施车型总质量限值90%差异化收费政策、95折优化差异化政策、优化完善差异化收费政策。我省1至6类货车实际执行的收费标准为听证标准的95%、58%、68%、74%、75%和89%。80条计重收费高速公路货车收费标准调整表详见附件。
三、专项作业车费率标准。
专项作业车车型分类按《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 489-2019)规定执行,基本费率、收费系数、差异化折扣率按货车执行。
四、大件运输车计费系数
大件运输车辆的计费系数在六轴货车计费系数的基础上,按每增加一轴增加0.6的计费系数确定。
五、做好全省费率参数相关工作
云南公路联网收费管理有限公司要组织各技术单位按本通知的要求,加强与交通运输部路网中心的汇报和对接,按照规定时限做好全省收费公路收费费率参数的制作、上传和下发工作,确保全省收费公路依法收费、精准收费。
附件:1.80条计重收费高速公路货车收费标准调整表(听证方案)
2.80条计重收费高速公路货车收费标准调整表(优化完善货车计费方式调整方案)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