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交通运输厅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7-02-11 11:55 【字体:

2016年,我厅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各项要求,结合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继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2016年,云南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狠抓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和工作网络的建设。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驻厅纪检组长、分管副厅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全厅法制宣传经费予以保障。并要求各厅属各单位也必须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成立或指定相应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此外,我厅还成立了由分管厅领导担任负责人,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任委员的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保密委员会,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同时,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作为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领导机构,统筹协调、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行政问责办公室,负责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处理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主体

为切实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厅制定了《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制度,对信息公开的协调发布、保密审查、监督举报、责任追究等多项内容做出了具体规定。在此基础上,制定了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具体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完善了听证、公示、通报、查询公布制度,并在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部门之间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制度,还明确了厅属各单位及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是处理本单位、本处室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相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三、强化教育培训,加强督促检

为切实加强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厅按照省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组织人员积极参与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和宣传活动。为全厅干部职工订购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手册》,并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教材》。通过专题培训和以会代训等教育培训活动,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普遍提高,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保证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切实贯彻落实,我厅还印发了《云南省交通厅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办法》,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厅于今年7月发文召开协调会,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落实。为落实工作责任,厅在2016年各项责任书综合检查考核中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依法行政目标责任书的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一是全面推进权责清单公开。逐步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编制、公开每项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建立办事工作日制度。通过省编办和厅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做好承接、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二是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围绕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检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印发了实施方案,配合推进“信用云南”“信用交通”建设,做好与“信用中国”网站、省政府门户网站的对接工作,推动实现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三是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

(二)围绕经济发展推进公开。一是持续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对重大政策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出版政策及解读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二是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配合省工商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对我厅的8个事项进行随机抽查。三是强化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深化项目审批、核准、监管、招标、投标、中标的公开。在厅门户网站和有关网站上公布云南省高速公路勘察设计,水泥、桥梁、沥青、隧道施工等招投标信息。四是推进降费信息公开。公布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征收方式和标准等,推进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具体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开价格收费政策文件、价格执法动态和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

(三)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一是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健全完善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二是深化政府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公开部门预决算,重点公开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

(四)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一是做好政策解读。按照政策文件、解读方案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及时转载国家、部省公开文件,不断优化网站在线审批、出行服务、信息查询等功能,提升公众服务水平,畅通网络平台公众表达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二是充分用好新闻媒体,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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