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1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6-06-08 16:58 【字体:

崔家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丽江“新能源+绿氢”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119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厅分管负责同志组织相关业务处室对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丽江“新能源+绿氢”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进行了深入研究,要求认真抓好建议答复工作。根据职能职责,该建议由省交通运输厅规费办办理。5月14日,相关同志与您进行了沟通,您对省交通运输厅提出的办理意见表示满意。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在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您提出了关于“参照山东省、四川省全域氢车高速通行免费做法,协调支持丽江市开展与四川省攀枝花市氢车高速通行免费试点”的建议。

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答复

(一)暂无政策支持。根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全面清理地方性通行费减免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8号)的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除《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各地、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出台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目前,暂无针对氢能源车辆全额免除车辆通行费的政策。

(二)省外经验借鉴。经调研,山东、山西、湖北、四川等省氢能源车车辆通行费免费政策均通过政府财政补贴或返还等方式来实现,对收费公路运营企业合法收入损失给予兜底保障。财政补贴在推动氢能源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实施中起着关键作用,在维护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企业合法收入的前提下,又有效降低了氢能源车辆使用者的成本,提高氢能源车辆的市场竞争力,促进氢能源产业发展。但云南省目前尚未出台类似补贴措施。

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将持续跟踪国家有关收费公路收费政策优化情况,并加强与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的工作交流,积极支持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云南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5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规费办赵媛 0871—65305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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