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大理段)收取 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5-12-30 09:37 【字体:

大理州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大理段)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云政复〔2025〕28号),现将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大理段)(以下简称永平—昌宁高速公路大理段)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永平—昌宁高速公路大理段收费站具体位置

永平—昌宁高速公路大理段设置永平南、厂街、水泄3个匝道收费站。

二、永平—昌宁高速公路大理段计费规则

(一)具体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普通路段基本费率×普通路段计费里程+计费桥梁隧道基本费率×计费桥梁隧道计费里程)×车型分类计费系数。

(二)车辆通行费实行ETC(电子不停车收费)车辆门架系统分段计费、出口统一收费,单个ETC门架的收费金额按其所辖里程及收费标准计算,并按照四舍五入规则取整到“分”。MTC(人工收费)车辆根据途经ETC门架的合计应收金额,在出口交费时交易金额按照四舍五入规则取整到“元”。交通运输部对取整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30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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