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6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5-06-11 14:47 【字体:

李荣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农村公路建设要素保障的提案》(第163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严格落实主办责任,结合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认真研究您所提建议,深刻剖析问题症结,坚持实事求是,结合省自然资源厅和省林草局的会办意见,提出具体可行的答复意见。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提案中关于“农村公路建设成本高、农村公路现状较差、用地审批难度大”3个方面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云南地形复杂、地质条件差,农村公路施工难度大,导致建设成本显著增加。“十四五”以来,全省农村公路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全省农村公路总里程达30.2万公里,农村公路列养率100%,交通扶贫脱贫攻坚目标和任务取得了决定性进展。但与周边发达省份相比,仍然存在差距。

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对农村公路占用耕地、林地给予政策倾斜。对农村公路项目给予“绿色通道”支持,从省级层面统筹农村道路建设项目审批办理,适当放宽审批标准或给予政策倾斜,一方面节约建设成本,另一方面推动项目快审批、快落地、早建成”的建议

近年来,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建设工作,严格落实要素保障管理相关规定,持续加强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沟通对接和协同联动,合力破解要素保障难题。

农村公路占用耕地审批方面,省自然资源厅已在2024年12月23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恢复耕地指标管理使用的通知》(云自然资耕保〔2024〕521号)中明确,省耕地占补平衡将区分占用耕地不同类型和主体实行差异化管理,其中,以项目类型组织垦造形成补充耕地指标重点用于保障传统非农建设占用;恢复耕地类指标重点用于保障农村集体组织公共管理和服务设施等原使用“进出平衡”方式保障的各类项目。已将农村道路纳入恢复耕地类指标保障范围,并在“云南省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挂钩使用。同时,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叠加分析服务,在农村公路选址过程中,配合做好农村公路项目涉及的要素核查,为农村公路项目在选址选线提供支撑。

农村公路占用林地审批方面,省林草局积极优化支持农村公路建设用林保障措施。一是全力支持保障,对于符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第35号规定的用地条件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按照应保尽保、能批全批、能批快批的原则全力做好林草要素保障工作。二是提高审批效率,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用林用草审批建立“绿色通道”,简化优化报件材料和审批流程,对纳入省级重大项目清单和季度开工建设的项目,建立一对一专人跟踪负责和省、州、县三级林草部门联合审查机制,实行省、州、县三级同步联审,做到即到即审、快办快批。

下一步工作中,省交通运输厅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一是做好项目库和规划的衔接,积极指导州(市)用好中央和省级已安排的补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县级人民政府作为辖区农村公路建设责任主体,可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统筹自身财力,优化项目设计方案,有效控制建设成本,安排财政预算支持农村公路持续性发展。二是定期与省级要素保障部门研究推动要素审批工作,同时,指导州(市)交通运输局加强农村公路项目前期储备工作,督促其在选址选线阶段加强方案比选,不占或少占耕地,避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推动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二)关于“建议适当提高农村公路补助标准。基于群众对农村道路硬化项目需求较大,而地方财政极为困难的实际,从省级层面研究部署,在40万元/公里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农村公路硬化项目补助标准”的建议

“十四五”以来,省交通运输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加大农村公路建设投资力度,以“四好农村路”建设为主要抓手,进一步巩固乡镇和建制村农村公路交通扶贫成果,持续推动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助力我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2021年以来,全省累计新改建农村公路约5.59万公里,乡镇通三级公路、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比例显著上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及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等有关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建设责任主体,中央和省结合财力给予一定补助。“十四五”期间,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财政厅在深入调查评估的基础上,结合我省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和省级财政保障能力实际,联合印发《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普通省道及农村公路“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了我省对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目前,我省“十四五”对乡镇通三级公路的支持政策同国家对西部地区普通国道三级公路提升改造支持政策一致,补助标准在西南地区居前列。

一直以来,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公路建设的工作要求,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农村公路发展。“十四五”期间,由于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有限,省交通运输厅已多次向交通运输部和省人民政府汇报衔接,争取国家和省级加大对云南农村公路建设的支持。目前,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省交通运输厅正在抓紧研究“十五五”农村公路规划编制工作,待国家和省支持政策明确后,将积极吸纳您的建议,结合国家和省对农村公路的投入情况同省财政厅研究确定对农村公路的补助政策。

在下步工作中,省交通运输厅将在做好“十四五”规划收官的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对“十五五”农村公路建设的支持政策,持续加大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并组织州(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推动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云南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6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综合规划处吴于瑢 0871—65305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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