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大理段)主线及永平南等3个收费站并网收费的批复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5-12-23 10:38 【字体:

大理州交通运输局:

《大理白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关于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大理段)开通并联网收费的请示》(大交专〔2025〕12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大理段)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云政复〔2025〕28号),同意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大理段)主线及永平南、厂街、水泄3个收费站建成验收合格并通过联网收费系统入网测试后,于2025年12月26日起对过往车辆按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同时与已经开通收费的大理至保山高速公路搭接实行联网收费。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12月23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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