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5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5-06-02 16:38 【字体:

张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元阳县南沙至赛刀二级公路新建项目纳入“十五五”交通规划建设的建议》(第852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在接到交办任务后,组织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题培训会,细化任务分配及办理流程,结合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将该项办理任务分解。省交通运输厅对人大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部署并指定具体承办人员,并于2025年4月组织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就有关事宜进行专题研究。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建议中涉及省交通运输厅的事项为“将元阳县南沙至赛刀二级公路新建项目纳入‘十五五’交通规划建设”。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长期以来,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红河州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在政策及资金上给予支持。您提出的建议,经我们认真研究,办理意见如下:

(一)随着元阳县旅游、工业等迅速发展,规划南沙至赛刀二级公路项目对完善区域路网,增加路网韧性,带动沿线居民增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意义。但从区域路网分析看,元阳县南沙至赛刀二级公路廊道内有国道G553和省道S45,路网功能重复,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二)目前,全省公路建设重点是县域高速公路“能通全通”、“互联互通”工程、普通国道改造工程、乡镇通三级路以及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建设。按照国家和省事权责任划分,南沙至赛刀二级公路项目由红河州负责组织建设。鉴于目前南沙至赛刀二级公路国家和省无补助资金政策支持,建议红河州和项目所在县结合地方财力实际,进一步加强项目论证,量力而行。

衷心感谢您对云南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5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综合规划处项群 0871—65305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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