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8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5-06-11 16:32 【字体:

刘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沾益区“四改三”项目资金的建议》(第781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对您提出的解决沾益区“四改三”项目资金的建议,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规范办理程序,严格落实责任,结合工作职能职责,认真研究您所提的建议,深刻剖析问题症结,坚持实事求是,提出具体可行的答复意见。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您在建议中反映:沾益区乡镇通三级公路上级补助资金到达区财政共15325万元,按实际拨付的资金来测算,仅到位了中央补助资金(200万元/公里),省级补助资金(120万元/公里)未拨付。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省级有关部门充分考虑基层实际情况,兑付三级公路省级补助资金(120万元/公里)”,我们的办理意见是:

“十四五”期,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财政厅在深入调查评估的基础上,结合我省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和省级财政保障能力实际,联合印发了《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普通省道及农村公路“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了我省对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按照国家和省关于交通运输领域事权责任划分原则,县级人民政府为农村公路建设责任主体,中央和省结合财力给予一定补助,不能完全满足建设成本需求。

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普通省道及农村公路“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建〔2022〕155号),“120万元/公里”为乡镇通三级公路省级专项资金测算值,非最终补助标准。省交通运输厅根据各州(市)上一年度考核结果及省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情况,按照固定测算标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分配专项资金。截至2025年5月底,沾益区松林至会泽乡镇通三级公路(菱角段、盘江段)、沾益至麻拉乡镇通三级公路、倒石岩至播乐乡镇通三级公路等4个项目已安排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15993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3735万元、省级补助资金2258万元(清算资金)。

下步工作中,省交通运输厅将加强汇报对接,争取更多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同时积极指导沾益区交通运输部门用好中央和省级已安排的补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在建、续建农村公路项目建设。

衷心感谢您对云南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6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综合规划处李铝佳0871—65305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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