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4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5-06-11 14:59 【字体:

谭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全省农村公路建设指标下达和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第347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严格落实主办责任,结合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认真研究您所提建议,深刻剖析问题症结,坚持实事求是,提出具体可行的答复意见。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您在建议中反映的问题:“我省部分农村公路建设的现状令人堪忧,偏远山区公路网络覆盖率较低,许多偏远村庄仍未通公路,已有道路多为简易的沙石路或泥土路,路面极为狭窄、崎岖不平,道路通行能力极差,一遇恶劣天气,道路泥泞湿滑,多发塌方、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极易导致交通中断和安全事故发生。其次,大多农村公路技术等级低,缺乏必要的安全配套设施,如防护栏、标识牌、排水系统等,行车安全难以得到保障。再者,由于养护资金短缺,公路的养护工作严重滞后,专业养护人员和设备匮乏,道路损坏后得不到及时修复,因道路中断引发的群众信访情况时有发生”。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进一步加大全省农村公路建设指标下达和资金支持力度,切实改善和保障农村地区人民群众脚底下的民生”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

“十四五”以来,省交通运输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加大农村公路建设投资力度,以“四好农村路”建设为主要抓手,进一步巩固乡镇和建制村农村公路交通扶贫成果,持续推动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助力我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2021年以来,全省累计新改建农村公路约5.59万公里,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比例、乡镇通三级公路比例显著上升。

2021年以来,省交通运输厅努力争取到中央车购税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规模居全国前列,但由于我省历史欠账大、建设规模大,每年度支持农村公路建设规模有限,还不能充分满足地方建设需求。为推动云南省“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省交通运输厅已多次向交通运输部和省人民政府汇报衔接,争取国家和省级加大对云南农村公路建设的支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及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等有关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建设责任主体,中央和省结合财力给予一定补助。“十四五”期,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财政厅在深入调查评估的基础上,结合我省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和省级财政保障能力实际,联合印发了《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普通省道及农村公路“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了我省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补助标准。目前,我省“十四五”对乡镇通三级公路的支持政策同国家对西部地区普通国道三级公路提升改造支持政策一致,补助标准在西南地区居前列。

您提出的进一步加大全省农村公路建设指标下达和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对缓解地方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压力,助推乡村振兴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省交通运输厅正在抓紧研究“十五五”农村公路规划编制工作,将结合各地意见建议,合理建立“十五五”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库,力争“十五五”期完成全省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任务。

在下步工作中,省交通运输厅将在做好“十四五”规划收官的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对“十五五”农村公路建设的支持政策,持续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并组织州(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推动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云南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6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综合规划处吴于瑢 0871—65305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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