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5-06-06 15:10 【字体:

陈如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南华至南涧高速公路建设的建议》(第013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接到交办任务后,组织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专题培训会,细化任务分配及办理流程,结合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分解该项办理任务。省交通运输厅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部署并指定具体承办人员,于2025年4月组织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就有关事宜进行专题研究。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建议中涉及省交通运输厅的事项为“支持南华至南涧高速公路建设”。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长期以来,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楚雄州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在政策及资金上给予支持。您提出的建议,经我们认真研究,提出办理意见如下:

南华至南涧高速公路作为滇中城市群连接滇西、滇西南的重要通道,进一步拓展了楚雄州与大理州之间的交通路网,形成昆明至滇西地区的多通道布局,其路线规划覆盖南华、弥渡等关键节点,强化了区域路网的互联互通功能,建设是必要的。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已将项目列入《云南省公路网规划》,编号为S24。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云南省作为重点化债省份,政府投资的地方高速公路属于禁止类建设项目,若采用政府投资模式建设,项目难以实施。当前,省交通运输厅正在组织编制云南省综合交通运输“十五五”发展规划,我们将结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以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和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加强项目的研究论证,在编制“十五五”规划中统筹考虑。同时,建议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充分评估项目效益,研究项目建设模式,择机实施。

衷心感谢您对云南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5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项群0871—65305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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