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6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5-06-12 15:06 【字体:

杨梦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比例较低县市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第362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规范办理程序,结合工作职能职责,认真研究您所提建议,深刻剖析问题症结,坚持实事求是,结合楚雄州人民政府协办意见,提出具体可行的答复意见。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您在建议中反映“双柏县地处滇中腹地,境内山高箐深,无一平方公里平坝。特殊的地理环境因素致使许多农村公路仍未实施路面硬化,晴通雨阻的现象时有发生,已硬化农村公路2047.946公里,在全县公路总里程6355.8公里中占比仅为32.22%,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率排名楚雄州倒数第二,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人民群众对建设‘致富路、幸福路、连心路、振兴路’的愿望十分迫切”。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加大对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比例较低县市建设支持力度”建议

“十四五”以来,省交通运输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加大农村公路建设投资力度,以“四好农村路”建设为主要抓手,进一步巩固乡镇和建制村农村公路交通扶贫成果,持续推动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助力我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2021年以来,全省累计新改建农村公路约5.59万公里,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比例、乡镇通三级公路比例显著上升。

2021年以来,经交通运输部对我省基础数据审核确认,省交通运输厅建立了全省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库,在国家和省级财政的大力支持下,全省全面启动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建设。省和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下达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时,主要是结合国家和省级财力的支持情况,以各县(市、区)在库规模的比例安排项目建设计划。

省交通运输厅全力支持双柏县加快补齐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短板,先后支持了乡镇通三级、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等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目前来看,双柏县农村公路建设任务依然十分艰巨。由于我省农村公路建设历史欠账大、建设规模大,截至2024年底,全省尚有约2.6万个30户以上自然村未通硬化路,加之国家和省级投入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有限,我省目前重点支持乡镇通三级公路和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建设,优先解决贫困地区乡镇公路等级低、自然村不通硬化路问题。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结合各地意见建议,合理建立“十五五”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库,分年度下达各地建设计划,逐步解决地方建设需求,全面助力全省巩固脱贫攻坚成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二)关于“在项目优先安排、资金优先保障上给予重点倾斜,提高省级农村公路“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每公里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建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及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等有关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建设责任主体,中央和省结合财力给予一定补助。“十四五”期间,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财政厅在深入调查评估的基础上,结合我省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和省级财政保障能力实际,联合印发了《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普通省道及农村公路“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了我省对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标准。

您提出的在项目优先安排、资金优先保障上给予重点倾斜,提高省级农村公路“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每公里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的建议,对缓解地方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缺口压力,助推乡村振兴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直以来,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公路建设的工作要求,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农村公路发展。“十四五”期间,由于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有限,省交通运输厅已多次向交通运输部和省人民政府汇报衔接,争取国家和省级加大对云南农村公路建设的支持。目前,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省交通运输厅正在抓紧研究“十五五”农村公路规划编制工作,待国家和省支持政策明确后,将积极吸纳您的建议,结合国家和省对农村公路的投入情况会同省财政厅研究确定对农村公路的补助政策。

在下步工作中,省交通运输厅将在做好“十四五”规划收官的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对“十五五”农村公路建设的支持政策,组织州(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推动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云南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6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综合规划处吴于瑢 0871—65305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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