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4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4-05-29 15:00 【字体:

段加权代表:

您提出《关于提高乡镇通三级公路和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补助标准的建议》(第547号)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对您提出的关于“提高乡镇通三级公路和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补助标准”的建议,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责任,规范办理程序,结合工作职能职责,认真研究代表所提建议,深刻剖析问题症结,坚持实事求是,提出具体可行的答复意见。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建议中反映“农村公路建设造价高,但由于县级财政困难,难以全额配套建设资金,建设资金缺口很大,导致项目落地困难,推进缓慢”,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问题确实存在,需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将积极争取有利条件促进农村公路建设。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十三五”以来,经过全省共同努力,我省已实现乡镇和建制村100%通硬化路、通邮、通客车,基本实现农村地区交通网络“外通内联、通村畅乡、安全便捷、客车到村”的发展目标,为全省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保障。“十四五”期,全省将继续以“四好农村路”为主要抓手,进一步巩固乡镇和建制村农村公路交通扶贫成果,持续推动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全面助力我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2021年以来,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各州、市和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共同编制了“十四五”农村公路9个建设项目库,全省采用“五年规划+三年滚动建设任务+一年计划”简称“5+3+1”模式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在2021年下达全省农村公路三年滚动建设任务(2021—2023年),便于各州、市和县(市、区)提前部署、按期完成农村公路建设任务。截至2023年底,全省已累计新改建农村公路约4.35万公里,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比例、乡镇通三级公路比例显著上升。

就代表提出的提高乡镇通三级公路和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补助标准的建议,有利于缓解农村公路项目建设资金压力,对加速推进项目建设,补齐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短板,扎实推进乡村建设、乡村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交通运输厅和省财政厅已在2022年上半年的工作中逐步给予落实。2022年,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参照国家对普通国道提升改造的补助标准及周边省份对农村公路的补助标准,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了乡镇通三级公路等农村公路项目支持政策。目前,我省对乡镇通三级公路的支持政策同国家对西部地区普通国道三级公路提升改造支持政策一致,在西南地区居前列。在农村公路建设补助方面,已争取到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建设省级“以奖代补”补助资金,在车购税支持的基础上,增加省级财政对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和乡镇通三级公路建设的补助支持。

为了引导各地以目标为导向加大资金投入、加快项目建设,云南省设立了省级普通省道及农村公路“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研究出台了《云南省省级普通省道及农村公路“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办法根据“十四五”时期云南省普通省道及农村公路建设国家重点任务目标,按照固定测算标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分配专项资金,考核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激励各地方多措并举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交通运输领域事权责任划分原则,县级人民政府为农村公路建设责任主体,上级资金仅能补助一定缺口,不能完全满足建设成本需求。

针对代表提出宝贵建议,省交通运输厅将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加强向交通运输部汇报衔接,争取在补助比例、补助标准等方面予以云南倾斜支持,同时加大与省财政厅沟通衔接,积极指导南华县用好中央和省级已安排的补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在建、续建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县级人民政府作为辖区农村公路建设责任主体,可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统筹自身财力,优化项目设计方案,有效控制建设成本,安排财政预算支持农村公路持续性发展,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支持政策,持续加大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并组织州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推动综合交通高质量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云南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5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综合规划处 吴于瑢 0871—65305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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