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公路路政管理支队2022年预算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2-02-17 14:43 【字体:

第一部分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普洱公路路政管理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云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云南省交通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通知》(云编〔2009〕2号)及《云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机构编制方案的批复》(云编办〔2009〕50号)成立普洱公路路政管理支队,隶属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属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三级预算事业单位 (公益一类),主要负责普洱市国道、省道的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履行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的职能。支队主要职责如下:

1.加强公路路政管理,保护公路路产不受侵占和破坏,维护公路路权不受侵犯,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参与国道、省道公路建设和公路附属设施的规划及重点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

2.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3.拟定有关路政管理的办法、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

4.承担辖区国道、省道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

5.指导、协调辖区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

6.负责辖区国道、省道公路通阻信息报送工作。指导、协调辖区农村公路通阻信息报送工作。

7.组织指导辖区路政部门管理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和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8.负责辖区国道、省道公路服务设施的监督检查,通过“12328”监督举报电话统一受理社会公众的投诉、举报。

9.组织实施辖区公路路政巡查、维护公路安全畅通和在建公路、公路养护的保通工作。

10.承办省路政总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公路路政管理支队机关设置7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工科、资财科、路产管理科、超限运输管理科、执法监督科和科技科,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监察审计科和指挥管理中心(没有独立机构和编制)。下设10个大队,分别是:思茅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宁洱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墨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江城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景谷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镇沅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景东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澜沧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孟连公路路政管理大队、西盟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普洱公路路政管理支队将继续围绕路政管理中心任务,认真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党建为引领,以作风为抓手,以科技为手段,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提升基础管理能力,全面履行好路政管理职责,完成好总队党委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维护行业稳定。一是全力确保交通部门体制改革期间职工队伍的思想稳定,队伍稳定,确保路政管理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继续抓好行业安全管理能力建设。狠抓重点时段、领域、环节的安全监管;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做好风险防控和事故防范。三是继续做好“平安交通”建设、维稳反恐、信访保密工作,确保普洱支队行业安全态势稳定向好。

2.持续推进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力度,不断优化辖区公路通行环境。将继续以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强基层调研力度,推进管养联勤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路产规范管理及路域环境整治能力的提升。

3.持续深入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推进公路法律法规宣传、执法隐患排查、路政执法队伍轮训等工作,实现普洱路政执法队伍综合素质的稳步提升。

4.继续加强应急防范管理,提升应急处置水平。强化应急培训以及应急演练工作,逐步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努力完成汛期、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的应急处置保通保畅任务。继续抓好12328监督服务电话值守,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争取用优质服务不断提高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继续抓好行业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强化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防松劲、防漏洞、防反弹”做好路政行业外防输入工作。

5.继续抓好职工队伍建设,适应路政工作发展需要和改革的需求,抓好职工队伍素质的稳定提升。一手抓职工政治思想素质的提高,一手抓职工综合业务素质的提高,积极开展岗位培训,以适应路政工作需要和改革需求。

6.持续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进一步建强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和基本制度。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提高质量效果。加强分类指导,细化责任清单,注重典型引路,补齐工作短板,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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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持续抓好管党治党“两个责任”的落实,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压实压牢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突出抓好“四风建设”专项监督及专项治理。通过执纪监督问责和开展警示教育,抓好行风、政风、家风建设,坚决杜绝各种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33人。在职实有101人,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在职人数0人;差额供给单位在职人数0人;定额补助单位在职人数0人;自收自支单位在职人数101人。

离退休人员4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5人。

车辆编制11辆,实有车辆2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29.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11.86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218.0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减少812.16万元、降低33.2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政策调整,省财政年初预算中先按70%核定原燃油税供养单位基本支出;另外单位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11.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11.8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11.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21.88万元,减少36.79%,主要原因是因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政策调整,省财政年初预算中先按70%核定原燃油税供养单位基本支出;另外单位上年结转资金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29.8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11.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1.8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41.87万元、降低31.25%,主要原因是因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政策调整,省财政年初预算中先按70%核定原燃油税供养单位基本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0.01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上年结转资金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76.87万元,主要用于普洱公路路政管理支队非社保基金承担的退休费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运输管理1,334.99万元,主要用于普洱公路路政管理支队基本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7个,采购预算总额34.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公路路政管理支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7.11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变动: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2年无公务接待费,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公路路政管理支队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7.11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11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变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7辆。

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普洱公路路政管理支队依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云南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预〔2015〕295号)、《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云财预〔2016〕39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等有关规定开展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根据部门履职目标和项目特点,2022年按要求编制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列举部分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如下:

2022年,继续加强路政管理工作,使公路保持完好畅通,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快捷、高效、安全的公路交通运输条件。一是做好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工资福利发放率达到100%,部门运转正常。二是通过组织开展普洱市国道、省道的路政管理工作,履行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的职能,使案件查处率达到90%以上。三是加强路政执法队伍建设,解决普洱支队人员缺口问题,确保2022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更好地履行路政管理职责,提高路面巡查能力、扩大巡查面,及时制止和查处涉路违法行为,提高案件查处率,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协管人员聘用率达到100%。四是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干部人才支持,完成驻村党委政府下达的“双挂”任务及其他重点阶段性工作,路政优质服务及社会满意度达到100%。

其余项目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指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安排的专项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普洱公路路政管理支队资产总额2,155.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8.11 万元,固定资产1,523.44 万元,无形资产544.04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4.75万元,主要是非流动资产减少。

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资产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2021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及处置房屋建筑物、车辆,报废报损资产,资产处置收入,资产使用收入,资产出租收入等情况待公开2021年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关于预算公开空表的说明

本单位的预算公开附表中: 因无另文下达的项目支出,故《1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为空表;因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预算支出,故《1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表;因无政府购买服务事项,故《13.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为空表;因无省对下转移支付支出,故《14.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15.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为空表。

附件:普洱公路路政管理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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