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楚雄(广通)至大理高速公路刘厂收费站开通并网收费的批复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2-10-10 14:23 【字体:

省交投集团:

《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楚雄(广通)至大理高速公路刘厂收费站开通并网收费的请示》(云交投发〔2022〕48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楚雄(广通)至大理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云政复〔2022〕5号),同意楚雄(广通)至大理高速公路刘厂收费站建成验收合格并通过入网检测后,于2022年10月15日14:00开通并对过往车辆按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你公司要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省人民政府要求,将刘厂收费站开通的相关信息和收费标准提前向社会公告;将收费标准、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向社会公众进行广泛宣传,并在收费站的显著位置安装《收费公路公示牌》。

三、你公司要提前做好楚雄(广通)至大理高速公路刘厂收费站系统入网检测、路段基础信息报备等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通车保障方案,确保收费工作正常有序;做好入口称重系统安装,确保入口称重检测工作正常开展;按要求做好视频上云工作,确保视频图像同步上云;配合做好收费参数下发及收费软件安装、调试等工作;组织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共同确保收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四、你公司要严格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并做好收费人员疫情防控。同时,要积极向地方政府汇报楚雄(广通)至大理高速公路刘厂收费站开通收费事宜。要及时向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汇报联网收费的相关工作情况,并与公安交警、路政、运政、物价、新闻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确保收费工作平稳有序实施。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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