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公路路政管理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普洱公路路政管理支队       2022-09-02 17:49 【字体:

目录

第一部分普洱公路路政管理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公路路政管理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云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云南省交通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通知》(云编﹝2009﹞2号)及《云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机构编制方案的批复》(云编办﹝2009﹞50号)成立普洱公路路政管理支队,隶属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为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三级预算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正科级。主要负责普洱市国道、省道的路政管理工作,履行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的职能。主要职责如下:

1.加强公路路政管理,保护公路路产不受侵占和破坏,维护公路路权不受侵犯,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参与国道、省道公路建设和公路附属设施的规划及重点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

2.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3.拟定有关路政管理的办法、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

4.承担辖区国道、省道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

5.指导、协调辖区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

6.负责辖区国道、省道公路通阻信息报送工作。指导、协调全省农村公路通阻信息报送工作。

7.组织指导辖区路政部门管理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和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8.组织实施辖区公路路政巡查、维护公路安全畅通和在建公路、公路养护的保通工作。

9.负责车辆通行费监督检查和打击偷逃通行费工作。

10.承办省路政总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普洱公路路政管理支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着眼深化理论武装,借鉴和运用历史经验,不断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不断提高班子建设质量,持续改进作风,激励担当作为,努力锻造一支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的集体,稳步带领普洱路政支队全体干部职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努力奋斗。

       1.强化路政法治建设,切实提升履职能力。

一是通过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用法及执法业务专项培训工作,在全支队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通过培训、案卷评查等方式,进一步推动了普洱支队路政执法水平的提升。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执法环境。充分利用办公区域LED显示屏、QQ群、微信群、抖音、宣传月等,集中开展《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云南省公路路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路政执法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

       2.不断夯实路政基础管理,切实提升服务能力。

(1)路域环境整治取得实效。保护路产、维护路权,持续开展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努力实现路容路貌“畅、安、舒、美”。2021年,共清理国省干线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642块,封闭平交道口38个,治理摆摊设点159起,堆积物171处,清理泼洒污染路面46起、打场晒粮1起,查处其他违法行为54起。

(2)依法履职能力有效提升。 2021年,在“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网站公示行政处罚案件信息55起、行政许可案件5起;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6起,作出重大案件集体讨论2起。完成 起行政处罚案件的评查,合格率为100%。开展基层大队执法业务检查4次,检查范围覆盖10个基层大队,有效促进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的同时,“四基四化”水平得到提高。组织综合业务培训2次,参训人员96人次,参训内容涉及党务、资财管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文写作等。

(3)路政应急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认真抓好重要时点应急工作部署及文件落实,圆满完成春运、两会、建党100周年庆典等重要节点的应急保障工作;强化应急物资保障,确保特殊情况下应急物资随时调用;严格 24 小时在岗值班及领导值班制度,确保“12328”监督电话畅通。2021年及时上报计划性、突发性阻断信息8起,组织开展应急演练6次。

(4)路政服务水平和质量不断提升。积极参与驻地相关部门组织的“情满旅途暖冬行动”,路政志愿服务者深入客运站点、收费公路路口开展春运安全宣传,各级路政人员通过设立服务站点、开展引导咨询、秩序维护、应急救助等为社会公众送上温馨服务。日常路政巡查过程中,倡导大力发扬雷锋精神,积极开展公路施救,积极参与危桥修复改造工程,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修复工程期间的公路保通工作;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勘验工作,在“一网通办”完成行政许可7起;完成407.405公里的新接管工作。

       3.后勤服务保障有力支撑路政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不断加强智慧路政建设,加大对现有各业务系统运用的同时不断加强系统维护;严格部门预算用途,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和资产管理,开源节流,规范使用;倡导节能减排、低碳消耗;加强执法业务用车使用管理,后勤服务全力保障路政管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4.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维护行业稳定。

一是全力确保交通体制改革期间职工队伍的思想稳定,队伍稳定,紧抓路政管理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坚持安全生产工作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通过抓好春节、“两会”、国庆等重点时段、领域、环节的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各类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做好事故防范工作,确保了2021年普洱支队安全生产态势的持续稳定。三是加强平安建设工作,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研判预判、源头预防和矛盾纠纷化解,做好普洱支队行业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业稳定及信访工作。四是加强保密管理,健全完善制度,通过签订保密责任书加强公文及档案管理,落实保密责任,全面深入开展档案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杜绝泄密事件。五是认真抓好财务预算执行和各项劳工政策的宣贯落实。

5.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

认真抓好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持之以恒抓“四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突出思想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切实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加强组织建设,铸牢组织根基,激发队伍活力,认真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完成了13条“民生实事计划”,支部和党员为民办事清单88件,报到党员70名,参加活动252人次,累计服务时长766.52小时;强化工作举措,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效落地,支队下属西盟、孟连等大队积极参与驻地政府疫情防控工作检查站点工作,为打好边境疫情阻击战贡献路政力量;接续谱写乡村振兴新篇章,2021年支队共选派9名干部开展驻村工作,带头做好66户防返贫监测户的挂包联系工作,在乡村振兴工作中起到了先锋作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公路路政管理支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为:普洱公路路政管理支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公路路政管理支队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5人。

实有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27辆。实有数与编制数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路政巡逻车辆未核定车辆编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普洱公路路政管理支队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决算公开07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决算公开08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公路路政管理支队2021年度收入合计2,046.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9.84万元,占总收入的95.3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6.25万元,占总收入的4.70%。

与上年对比,收入总额减少55.68万元、下降2.6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9.09万元、下降2.4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一是人员增减变动造成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二是车辆增减变动造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其他收入减少6.59万元、下降6.4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受疫情影响,普洱支队积极响应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鼓励减免房租政策,2021年资产出租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公路路政管理支队2021年度支出合计2,05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9.84万元,占总支出的95.01%;项目支出102.33万元,占总支出的4.99%。

与上年对比,支出总额减少51.50万元、下降2.4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9.09万元、下降2.4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及车辆增减变动;项目支出减少2.41万元、下降2.3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6.59万元,相应减少相关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普洱公路路政管理支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49.84万元,人均19.5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9.09万元、下降2.4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及车辆增减变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60.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188.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公路路政管理支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2.3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减少2.41万元、下降2.3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6.59万元,相应减少相关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物业管理专项经费支出34.10万元、协管人员专项经费支出39.00万元、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经费支出6.01万元、驻村工作专项经费支出11.10万元、工会活动补助经费支出12.1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公路路政管理支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9.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01%。与上年对比,支出总额减少49.09万元、下降2.4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及车辆增减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8.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9%。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2.交通运输(类)支出1,840.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4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三公经费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普洱公路路政管理支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7.11万元,支出决算为67.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7.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94.46万元减少27.35万元,下降28.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7.35万元,下降28.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实有车辆数较上年减少11辆。二是按照省委、省政府、省财政厅厉行节约和控制三公经费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7.11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7.1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7.1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7辆。主要用于路政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公路路政管理支队属其他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普洱公路路政管理支队资产总额2,155.59万元(账面净值),其中,流动资产88.11万元,固定资产1,523.44万元,无形资产544.0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4.7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75万元,固定资产减少72.23万元,无形资产减少10.77万元。

2021年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1,795.13平方米,账面原值279.25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9.69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8)。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指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附件:1.普洱公路路政管理支队2021年部门决算表

          2.普洱公路路政管理支队2021年项目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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