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持续开展政策宣传、政策服务、政策兑现进交通运输市场主体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2-04-12 11:00 【字体:

各州、市交通运输局,省邮政管理局,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持续开展政策宣传、政策服务、政策兑现进交通运输市场主体活动方案》已经厅党组2022年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持续开展政策宣传、政策服务、政策兑现进交通运输市场主体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云发〔2022〕9号),推进作风革命、提升机关效能,主动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着力培育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制订本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主动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在一线转作风、在一线解难题、在一线促发展,加强对交通运输建筑业、服务业市场主体的精准帮扶,确保促进实体经济和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政策全面落实、精准落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为推动综合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对象范围

(一)活动对象。全省交通运输领域从事建筑业、服务业各类型市场主体(含国有企业、集体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

(二)参加范围。涉及各类市场主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主管主办、监管联系和管理服务的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分领域、分类型、分层级组织实施。

三、工作目标

开展“三进”市场主体活动,聚焦交通运输领域建筑业、服务业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强化精准服务,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宣传、大解读,把政策宣传解读送进门、跟踪帮扶服务送进门、政策兑现服务送进门,用心用情用力做好交通运输领域建筑业、服务业市场监管和服务工作。

四、组织机构

为统筹推进“三进”市场主体活动相关工作,厅成立“三进”市场主体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三进”领导小组)。

组 长:马文亮  厅长、厅党组书记

副组长:陈 跃  副厅长、厅党组成员

             陆雪松  副厅长、厅党组成员,省地方民航发展局局长

             马德芳  副厅长、厅党组成员,厅直属机关党委书

             魏水旺  副厅长、厅党组成员,省邮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赵 谨  副厅长、厅党组成员

             杨金莹  厅党组成员,省公路局党委书记

成 员:省公路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省航务局、省综合交通发展中心,厅办公室、直属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政研室、规划处、运输处、公路处、法制处、建设处、安监处、财审处、审批处、航务处、铁路处、民航处、规费办、统筹中心主要负责人。

“三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厅行政审批处,主任由杨尧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日常工作,督促、协调、指导各单位各部门落实“三进”市场主体活动各项工作,汇总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五、活动内容

(一)政策宣传进市场主体

1.做好政策文件梳理及政务信息公开。重点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十四五”交通发展规划、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及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按照“谁出台谁梳理,谁主管谁梳理”原则,分类汇编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宏观政策、金融支持、政务服务、公平竞争等方面政策文件。(责任单位〔处室〕:厅办公室牵头、“三进”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处室〕按职责配合,完成时限:2022年4月25日前梳理国家、省级相关现行政策并持续推进)

2.清理有悖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政策文件。清理规范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责任单位〔处室〕:厅办公室、法制处、财审处按职责牵头、“三进”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处室〕按职责配合,完成时限:2022年4月25日前并持续推进)

3.多渠道宣传,送政策上门。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开辟线上政策宣传解读专栏,利用办公场所、政务服务大厅、交通运输场站、港口、施工现场宣传惠企政策,通过走访、调研、直接帮扶的方式送政策上门,坚持“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指导交通运输企业“应享尽享”“用足用好”各项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处室〕:厅政研室牵头、“三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处室〕按职责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政策服务进市场主体

4.推行“一线工作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每月至少1次到基层一线现场办公,聚焦主责主业,重点关注交通运输重点项目推进、惠企政策落实等问题,主动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在一线转作风、在一线解难题、在一线促发展。(责任单位〔处室〕:厅审批处牵头、“三进”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处室〕按职责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清单化,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推动更多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提升窗口服务水平,落实“首问制责任制”,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增强企业群众幸福感获得感(责任单位〔处室〕:厅审批处牵头、“三进”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处室〕按职责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助力市场主体“用”政策。对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广泛调研摸底,向财税、金融、社保等部门提供交通运输企业信息和诉求,加强与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发展改革、商务、文化旅游等市场主体培育牵头部门对接,争取地方配套资金和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处室〕:“三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处室)按职责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政策兑现进市场主体

7.兑现落实惠企优惠政策。推动落实《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等国家、省级地方帮扶政策,兑现支持交通运输企业加快恢复发展的财政贴息、运输补贴、公转铁专项补助、落实房租减免、清理中小企业欠款等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处室〕:厅财审处、运输处、建设处牵头、“三进”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处室)按职责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建立企业反映问题清单销号制度。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措施,明确时限,坚持落实一个销号一个。积极创造条件解决企业实际困难,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责任单位〔处室〕:厅审批处牵头、“三进”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处室〕按职责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9.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落实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深化和拓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成效,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的意见》等工作要求,研究制定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包容免罚清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推广说理式执法,保障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责任单位〔处室〕:厅法制处牵头、“三进”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处室〕按职责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全省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充分认识到稳定和培育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使命感,确保相关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强化组织领导

按照“统一部署、全面覆盖,上下联动、条块结合,无事不扰、有需必应”原则,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市场主体培育发展。省邮政管理局负责“三进”邮政及快递业市场主体工作。各州、市交通运输局、厅属有关单位应按照厅“三进”市场主体工作领导小组机构配置情况对应成立本单位本处室“三进”市场主体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活动方案,于4月25日前报送至省交通运输厅“三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厅行政审批处联系人及电话〔传真〕:李园园、庄小丹,0871—65305689;邮箱:jtystspc@sina.com)。

(三)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

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协会指导,督促建立完善与行业企业联系机制,跟踪了解企业发展状况、纾困政策落实情况、存在的困难及诉求,提出完善政策的意见建议。

(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1.请各单位(处室)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情况报送和沟通联络工作,于2022年4月25日前反馈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座机、手机)至省交通运输厅“三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2.请各州、市交通运输局、省邮政管理局、厅属有关单位(处室)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活动开展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开展的形式、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等)反馈至省交通运输厅“三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单位(处室)积极报送活动典型案例,请厅政策研究室负责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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