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开展公路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的通告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0-04-03 17:36 【字体: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全省开展公路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通行公路的货车,应当规范装载和运营,严禁超限超载运输。

二、通行高速公路的货运车辆,必须按照交通标志标线及现场工作人员引导,有序驶入货车专用检测通道接受检测。对存在以下行为的货车,拒绝驶入高速公路:

(一)未经称重检测的;

(二)经称重检测违法超限超载的。

三、所有经过普通公路超限检测站的货运车辆,必须按规定进站接受检测,经检测认定为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必须卸载后方可放行,并按规定实施处罚和记分,实行“一超四罚”,按规定纳入失信名单。不按规定进站的,按违反交通标志标线实施处罚和记分。

四、违法超限超载认定标准执行《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规定的《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特此通告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公安厅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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