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70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0-08-11 15:07 【字体:

高筱芳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全省交通运输事业的支持。您提出的《关于重新开通“一部手机游云南”APP“高速公路无感支付”功能的建议》(第0703号)建议已交由我们办理,经认真研究,并与交通运输部相关技术支持单位、云南腾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多次沟通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此前云南推广的ETC+无感支付是运用互联网移动支付技术,通过“游云南”APP等平台,把ETC车辆信息与微信等第三方支付账户绑定后,无需对ETC卡进行充值圈存,通行ETC车道交费时,自动从绑定的微信等账户中扣除通行费。余额为零的储值卡用卡也可以正常进入高速公路并通过绑定的微信账户自动支付车辆通行费。

二、国家部署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工作后,按照交通运输部印发的《收费公路联网收费运营和服务规则(2019)》和《收费公路联网收费运营和服务规程(试行)》规定,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全国的联网收费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在收费站入口判断并限制余额为0的储值卡用户进入高速公路,即余额为0的储值卡用户无法通过第三方支付渠道支付通行费通行高速公路。所以,我省推行的ETC+无感支付功能已无法实施。

三、根据改革的工作部署,自2019年6月起,全国ETC停止发行储值卡,只发行记账卡,原有的储值卡用户将逐步转换为记账卡用户。记账卡与个人银行账户绑定,可实现“先通行、后付费”,其功能与我省推出的ETC+无感支付类似。

为解决ETC+无感支付停用后,现有储值卡用户储值不方便的问题,省交通运输厅组织云南公路联网收费管理有限公司开通多种途径方便用户充值,ETC储值卡用户可到部分建设银行、邮储银行网点或自助充值机以及通过“云南ETC”APP、“云南高速通”APP在线进行充值。同时,关注“云南ETC”微信公众号并回复关键字“充值方式”即可获取所有充值方式的详细流程。

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将继续做好与交通运输部的汇报对接,对现有储值卡充值模式进行优化,进一步提升用户体验,方便人民群众出行。

最后,再次诚挚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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