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交通厅关于开展2018年公路水路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工作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0-04-09 13:23 【字体:

各州、市交通运输局,省运管局、航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2018年公路水路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工作的通知》(交办规划函〔2018〕987号)和云南省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的相关要求,近期省交通运输厅将组织开展我省公路水路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理范围

从事道路运输和水上运输相关经营活动的经营业户,具体包括:

(一)公路运输。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公路客货运输、客运站经营和货运站经营业务的企业,包括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

(二)城市客运。由主管部门核准并取得经营许可的所有从事公共汽电车客运、轨道交通和城市客运轮渡业务的经营业户,包括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从事出租客运业务的企业,包括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

(三)水路运输。办理水路运输许可证,所有从事内河客货运输、海洋客货运输业务的经营业户,包括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和个体经营户。

(四)港口。所有依法从事港口业务的经营业户,包括法人企业、个体经营户以及隶属于其他行业但从事港口经营业务的产业活动单位。

二、整理内容

经营业户的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许可证编号、经营业务类型、车船数量、联系方式等信息(详见附表)。

三、工作流程

更新维护工作采取集中和日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集中更新阶段:交通运输部下发经营业户名录初始库,各州、市交通运输局结合本辖区公路水路运输经营业户信息,对初始库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并按要求上报。

日常更新阶段:实时更新,由各州、市交通运输局自行获取辖区内业户变更信息,按要求上报。

四、报送方式

通过登录“交通运输基本名录库信息管理系统”,上报基本单位和货运车辆名录信息。

五、进度安排

2018年8-9月,开展名录库更新维护工作布置及系统培训;

2018年9-10月,进行名录库信息核对和确认工作;

2018年10月20日前,将名录库确认结果报省交通运输厅,由省厅报部汇总形成2018年公路水路运输经营业户名录库;

2018年11月起,开展名录库日常更新工作。

六、相关要求

公路水路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工作是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和推广一套表联网直报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州、市交通运输局可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国道路运政系统数据核查清理工作与2018年国内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和国际船舶运输业核查工作同步进行、相互补充,避免重复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和协调,广泛动员全行业力量,确定专人负责,逐一核实,确保名录库信息真实准确、不重不漏。

省交通运输厅委托云南省交通科学研究院作为技术支持单位承担公路水路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各项工作。具体业务事项由省交科院安排布置,请各单位在工作中加强与省交通运输厅、省交科院的沟通衔接,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及电话:龚蓉0871-65305717。

附件:基本单位更新维护内容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8月23日

 

文档附件:

基本单位更新维护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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