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限期完成堵点疏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0-04-09 13:16 【字体:

各州、市交通运输局:

为及时完成“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第四批第11项“学生申请办理一卡通要提供学生证等证明材料,能否通过数据共享核验手段进行简化”和第四批第19项“学生使用公交一卡通,要定期到固定网点提供学籍证明信息,以确保卡片继续使用”两项堵点的疏解工作,确保全省疏解工作不受影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限期解决。各州(市)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严格按照《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力做好疏解学生使用一卡通堵点工作的通知》(云交信息〔2018〕26号)相关要求,集中攻坚,严格督促,确保12月20日起辖区公交企业在办理学生卡相关业务时,不再要求提供学生学籍证明材料,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长效运行、及时报告。各州(市)交通运输局要严格按照26号文的相关要求,建立长效机制,做好辖区相关公交企业执行情况的跟踪问效,保障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实现及时向厅报告部署和执行情况。

三、加强督查、严格问责。省政府督查室将适时采取系统抽查、实地核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堵点解决情况进行跟踪督办(详见附件)。厅也将对堵点疏解工作进行长期督导,对落实不到位、推进缓慢的地区和部门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推进不力,影响堵点疏解任务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启动问责。

附件:关于限期完成百项堵点疏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档附件:

云南省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限期完成百项堵点疏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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