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立即开展综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0-04-08 13:29 【字体:

各州、市交通运输局,省邮政管理局,省交投集团、省建投集团、云南机场集团、中交云南公司、山东高速云南公司、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云桂铁路公司、富砚公路公司、昆玉公路公司,厅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要求,贯彻落实4月1日省人民政府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阮成发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与要求,结合陈豪书记、阮成发省长针对4·01昭通市威信县宜毕高速扎西隧道疑似瓦斯爆炸事故作出的关于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批示要求,深刻汲取江苏3·21化工厂爆炸、湖南3·22高速公路客车起火燃烧等重特大事故的教训,切实举一反三,以更大的力度、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全省综合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厅安委会全会研究和厅领导同意,决定在4月中旬前,在全省综合交通运输行业迅速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贯彻落实。

一、时间安排

从本通知发文之日起,至4月15日前完成。

二、安全大检查范围及对象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覆盖综合交通运输各行业领域,覆盖全省16个州、市。检查对象为:

(一)全省综合交通运输行业各类企业、生产经营单位或场所;道路水路运输及城市公交汽车、城市轨道交通营运车辆、城市出租汽车(含网约车)、船舶及其有关从业人员;综合交通运输工程(公路、港航水运、地方铁路、地方机场)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施工作业场所及有关从业人员、施工作业人员。监管职责内的综合交通运输行业各类运输工具、设施设备、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

(二)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下属的负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业管理机构(公路、路政、运政、航务、航道、海事、渔船检验、质监、铁路、民航、邮政等机构)。

三、工作原则

(一)企业负责、部门督查。各类企业、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场所管理单位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本企业所有生产经营或作业活动、场所、设施、设备、项目、工具、人员组织开展全面检查除患。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下属负责有行业安全管理职责的机构(以下简称“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法依规、突出重点,对本区域、本系统、本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重点督查。

(二)分级负责、归口指导。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责任制要求,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在本区域内、本监管领域内迅速组织开展重点督查。厅机关各有关职能部门、厅属有关职能单位负责归口部署、指导、督促本监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行业监管和安全督查,并牵头负总责代表厅对本监管职责领域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重点督查。

(三)突出重点、全面覆盖。本次督查要覆盖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各领域所有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项目、重点部位。既要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也要查基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法履行部门监管职责情况。既要查内业,也要查现场尤其是高危场所、部位、岗位、环节安全管控责任措施到位情况。各级各类检查督查要贯彻精准的要求,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开展精准督查,防止“大水漫灌”,切实提高安全检查的针对性、实效性。

(四)严格整改、严格执法。坚决贯彻落实细硬的作风,既要严格检查,又要严格执法,将执法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重要手段,敢于动真碰硬,坚决纠正只检查不执法或执法宽松软,坚决依法从严打击惩处屡查屡犯的习惯性、顽固性违法违章行为及其责任人。

四、厅检查组任务分工

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单位自查和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分级检查督查的同时,厅组织若干专业督查组,由厅机关各有关职能处室领导带队,归口对本监管领域安全生产组织开展重点督查,具体是:

综合监管和学校安全领域:由厅安监处牵头组织,厅科教处、公安处配合参加,负责督查玉溪市、云南交通技师学院(云南交通职业学院)等厅属重点单位。

道路运输领域:由厅综合运输处牵头组织,省运管局配合参与,负责督查昆明市、曲靖市、昭通市。

水路运输和水上交通领域:由厅航务处牵头组织,省地方海事局配合参与,负责督查楚雄州、大理州、西双版纳州。

公路建设领域:由厅综合建设处牵头组织,省公路局、厅质监局配合参与,负责督查丽江市、迪庆州、临沧市、普洱市。

公路管理养护领域:由厅公路处牵头组织,省公路局、省路政总队配合参与,负责督查怒江州、德宏州、保山市、红河州、文山州。

地方铁路建设领域:由厅铁路处牵头组织,厅综合建设处、厅质监局配合参与,协调、指导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云桂铁路公司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对所管铁路建设、运输、管理加强安全管理,迅速开展内部安全检查。

地方机场建设领域:由厅民航处牵头组织,厅综合建设处、厅质监局配合参与,自行确定督查地区、项目抓好安全督查。

邮政领域:由省邮政管理局牵头组织部署,自行确定督查重点,全面负责加强邮政行业安全管理,迅速组织开展邮政行业安全督查。

网络安全领域:由厅网信办牵头组织部署,自行确定督查重点,全面负责抓好交通运输系统网络信息安全督查和安全管理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立即行动,迅速布置。全省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各单位、部门、企业,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严肃政治纪律,提高政治站位,立即对大检查进行组织动员部署,结合实际迅速制定大检查方案,从即日起立即开展安全检查,要令行禁止、雷厉风行、迅速行动、一抓到底,不得有任何拖沓迟缓。厅督查组各牵头单位要针对实际、总结规律、突出重点,自行拟定本组督查计划,抽调督查人员,明确督查组内部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及工作要求,自行与被督查州、市交通运输局取得联系,在4月3日前立即出动,归口组织开展督查。被督查各州、市交通运输局要全力保障和配合厅督查的工作。

(二)全面检查、彻改隐患。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单位要对本企业所有生产经营建设活动进行100%全覆盖检查,检查要覆盖生产经营项目、所有场所、所有岗位、所有流程、所有设施设备、所有环节、所有人员,杜绝死角盲区。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强化问题导向,贯彻精准的要求,紧盯突出问题,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场所、重点车船、重点人员、重点环节,科学部署行业监管执法力量,实施重点精准督查检查,实现重点监管对象全覆盖。要贯彻“四不两直”的要求,积极吸收专家参与,综合运用明查暗访、随机检查、突击检查、重点检查等方式方法,提高检查的专业水平和效果质量,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基层管理部门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加强对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整改的督查。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是隐患就要处理”的要求,贯彻零容忍理念,检查发现隐患要100%建立隐患问题清单,严格实行清单化管理,逐项落实整改责任和监控责任,责令限期整改销号;重大隐患要提请地方政府实行挂牌督办;不能确保生命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工停业停运,并落实严密监控。

(三)改进作风、严格执法。部署开展安全检查督查,必须坚决杜绝脱离实际、照抄照搬、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工作部署上下一般粗,坚决杜绝慢落实、慢作为、走过场、搞形式、摆花架子,杜绝“上热中温下冷”和“政热企冷”,要以更大的力度、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更硬的手段,保障检查除患扎实开展。要将执法与检查结合起来,坚决纠正只检查、不执法和执法处罚失之宽松软的问题,要敢于动真碰硬,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责任单位、责任人,要借力借势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落实“四个一律”要求,严格按上限处罚,从严从硬执法处罚,强化“打非治违”震慑。

(四)痕迹管理、严格要求。开展安全大检查,必须严格痕迹管理,建立健全必要的痕迹管理档案。厅各督查组要按要求认真填写本通知附件各督查表,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向属地州、市交通运输局进行移交。由州、市交通运输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隐患整改进行跟踪督导,在4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厅安委办。厅各督查组在督查中要注意自身安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抓好廉洁自律。

省公路局、省运管局、省航务局(省地方海事局)、省路政总队、厅质监局,以及各州、市、县、区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云府办明电〔2019〕13号)以及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参照本通知部署,结合实际,举一反三,迅速对各自行政区域、监管领域、部门系统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作出针对性部署,并加强督促指导,狠抓落实到位。

附件:1.安全督查记录表

2.安全生产督查问题隐患督办通知单

3.2019年安全督查问题隐患清单

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4月2日

 

文档附件:

附件:安全督查表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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