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云南省交通休养院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0-04-08 13:09 【字体:

省交通休养院:

2019年省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已经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云南省交通运输厅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云财建〔2019〕32号),现将你单位2019年收入和支出预算批复如下:

一、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数

你单位2019年财务总收入1,292.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6.2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996.02万元。

你单位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296.2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6.2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6.29万元(本级财力296.29万元)。

你单位支出预算总额为1,292.31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的支出296.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6.29万元,已预拨74.0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安排的支出996.02万元。

具体预算详见附件。

二、基本支出预算需要说明的事项

此次批复的基本支出预算,是依据你单位2018年10月1日纳入省级预算单位基础信息库中的退休人员基础信息核定的。

三、对执行部门预算的要求

(一)严格执行预算。部门预算是经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要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金额、科目、用途执行。

(二)规范经济分类科目的管理和使用。你单位必须按照批复的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执行预算,原则上不得调整。预算执行中如确需对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的“类”级科目,以及涉及机关工资福利支出“款”级科目调剂的,应当通过省交通运输厅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

(三)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你单位要加快项目前期准备,及时将分配下达的财政资金形成实物工作量,尽早发挥资金效益。同时要牢固树立厉行节约理念,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务院“约法三章”及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压减一般性支出,规范合理使用经费,并建立厉行节约规范化、常态化和长效化的机制。

(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单位是本单位预算信息公开的主体,除涉密单位外,请务必在预算批复后的20日内在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和单位网站上向社会公开2019年部门预算。在公开本部门预算时,应同步公开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附件:1.财务收支预算总表(表1-1)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表1-2)

3.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表1-3)

4.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预算总表(表2)

5.基本支出预算表(表3)

6.项目支出预算表(表4-1)

7.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表4-2)

8.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表4-3)

9.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支出预算表(表5)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6)

11.政府采购预算表(表7)

1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表8)

13.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表9-1)

14.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表9-2)

15.新增资产配置表(表10)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档附件:

2019年部门预算批复-交通休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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