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18年度服务区设施监督和服务质量考核工作情况的通报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0-04-08 11:59 【字体:

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红河州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路政总队,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为全面客观考核评价2018年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情况,加强对全省服务区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根据《云南省高等级公路服务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和《云南省高等级公路服务设施服务质量考核办法》的要求,省交通运输厅于2018年12月20—31日,组织6个检查组开展2018年度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考核工作,在各检查组的努力工作下,检查圆满结束,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考核的总体情况

6个考核组采取看现场、查资料、问情况等方式,对全省投入运营的73处服务区、92处停车区和加水站、3处加油站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考核。整体来看,通过管理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经营业主规范管理,整治提升的成果得到巩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环境卫生管理形成常态,脏乱差现象基本消除;二是监督管理落到实处;三是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改善;四是服务设施得到完善,规模得到扩大,服务区拥挤、停车难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考核评分情况

通过实地检查考核,各个考核组依据《云南省高等级公路服务设施服务质量考核办法》《云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设施运营服务区管理规范(试行)》确定的原则、内容、标准进行考核评价和验收。经过检查考核,全省运营的168处服务设施,评定为优秀的150处(对);评定为达标的13处(对);不合格的1处,未开通的4处。(具体的评分及等级见附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省人民政府确定的106个改扩建、新建服务区,尚有易隆(双向)、滴翠山(双向)、楚雄(昆明至楚雄方向)、灵官桥(楚雄至大理方向)等6个服务区,因各种原因没有完成。

(二)部分改扩建、新建服务区综合楼、加油站尚未开通。

(三)部分服务区仍存在环境卫生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垃圾清运不及时;2.车辆无序停放;3.场地有垃圾、灰尘;4.卫生间有污渍、有异味。

(四)部分服务区仍存在设施损坏维修不及时、标志标线不清晰、监控设施不完善、场地破损等问题。

(五)大部分服务区存在绿化维护不到位,绿化成果得不到巩固。

(六)部分新通车高速公路服务区没有开通,给过往驾乘人员带来不便,严重影响交通运输行业形象。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请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曲靖市交通运输局、云南交投集团加大协调推进力度,争取早日完成6个服务区的改扩建工作。

(二)各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功能工作方案》,加大二次提升改造工作推进力度,加大投入、加快进度,尽快完成。

(三)加强日常监管。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杜绝脏乱差现象。新的《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施行,对违反《条例》的服务区经营者,路政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条例》实施处罚。

(四)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提前准备,做好迎接交通运输部高速公路服务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

附件:2018年全省高速公路服务设施服务质量考核情况汇总表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档附件:

2018年全省高速公路服务设施监督和服务质量考核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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