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2010047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0-04-07 16:14 【字体:

张少华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提高公共交通使用率 促进绿色城市发展的建议”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公共交通的提供与服务水平应对标国际一流公共交通城市,吸引更多人使用公共交通,减少碳排放的建议

省交通运输厅切实履行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按照交通运输部开展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的工作安排和部署,积极组织推荐我省符合创建条件的进行申报,目前我省昆明市和保山市、玉溪市分别列入国家“公交都市”试点城市并开展了创建。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还将按照国家、省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有关要求,在指导国家“公交都市”创建的基础上,在省内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且具有代表性的县(市)开展省级“公交都市”创建。国家、省级“公交都市”创建城市,都将在积极借鉴香港等国际一流公共交通城市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城市实际和特点开展创建,通过开展创建,不断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吸引更多城市居民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减少碳排放,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绿色发展,同时,也为全省其他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积累经验并提供借鉴。

二、关于政府部门定期对公共交通运营商的服务质量进行检视的建议

为深入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推动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加快发展,2014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4〕48号),明确要求“加快建立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绩效考核制度,将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纳入对各州、市发展指标体系考核。各州、市人民政府也要对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所属县、市、区人民政府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有关工作进行考核”。交通运输部门将在城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推动建立以服务质量为基础的公共交通补贴模式。

三、关于加快智能公交系统的建设的建议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智能服务管理和推行‘一卡通’服务”的要求,结合《交通运输部关于促进交通一卡通健康发展加快实现互联互通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从2016年5月启动云南省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工作,截止2017年12月底,实现全省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的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还将继续推进我省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工程建设,利用“互联网+”新技术,进一步推广交通一卡通在城市公交、城乡公交、出租汽车等领域的互联互通。不断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和城市公共交通的服务保障水平。

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既需要城市政府领导下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也需要社会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和广泛参与。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把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积极推动公共交通发展,促进城市绿色发展。

最后,感谢您对云南省公共交通发展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云南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并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5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俊;0871—65305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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