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做好雨季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0-03-18 15:29 【字体:

各州 、 市交通运输局,厅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 2019 年雨季汛期 全 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贯彻落实《云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 2019 年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云防汛指〔 2019 〕 2 号)、《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贵州贞丰北盘江船只侧翻事故的警示通报》(云安办发电〔 2019 〕 15 号)、《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9 年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云安办发电〔 2019 〕 16 号)要求,确保汛期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现就相关工 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抓紧准备,扎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近期,全省各地将陆续进入汛期和夏季高温季节, 全省交通运输 行业了进入灾害事故的易发、多发期 。交通运输行业 各单位、部门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提升政治站位,践行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 省交通运输 厅有关工作部署,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抓紧落实雨季汛期安全监管和事故防范措施。 要 突出重点,强化风险意识,严禁松懈侥幸,认真总结教训,充分估计困难和问题,全面加强防汛安全形势和风险分析,立足早部署、早安排、早检查, 从思想认识、组织领导、责任措施、应急管理、督促检查等方面,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抓细抓实,把汛期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到岗位、到人头,扎实做好 2019 年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二 、 突出重点领域,加强督查检查力度

各级各单位要紧盯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路段水域部位、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场所、重点环节,贯彻精准的要求,深入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检查,强化责任措施落实,确保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管控到位,确保事故隐患及时有效整治清零。

(一)道路运输领域 : 要加强农村客运、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危货运输安全源头监管和经营过程管控。要督促运输企业和客运站严格客运线路、车辆、驾驶人经营资格、当班资格检查,督促客运站要严格按项目、按规范开展客车安全例保检查,严禁走过场,坚决杜绝未经严格安全例检、安全技术状况不合格或资质资格不合格的车辆、驾驶人出站上路。 要督促指导 州县两级政府监管平台加强对企业落实动态 监 管 职责 的监督,充分发挥卫星定位政府监管平台的功能,加强对企业动态监控数据的分析、预警和针对性约谈、监管,进一步提升动态监控水平,督促运输企业强化落实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 24 小时不间断动态监管制度,严格落实客运“ 84220 ”、长途客运车辆凌晨 2-5 时禁行等 规定 ,及时发现并有效制止超员超载、串线绕行、沿途违规揽客、私拉乱运等经营行为。要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雨季汛期驾驶人的安全警示教育和雨天路滑条件下的驾驶实作技能和临危应急处置能力培训,严格落实客运驾驶人发车前“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安全告知职责;对违法违规的驾驶人,要及时制止纠正违规营运行为并严格实施内部安全教育、管理与处罚。各级运政部门要严格执行客运驾驶人“黑名单”制度,要根据应急管理、公安交管部门的违法违规信息抄告,落实精准性、差异性监管的要求,对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驾驶员和公安交管部门抄告的交通违法违规突出的企业,要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加强重点监督检查。运政部门 和运输经营单位 要加强雨季汛期客运经营线路安全适应性动态实时评估,加强对途经公路安全隐患、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遇强降水、暴雨、山洪、泥石流等严重自然灾害不能确保客运经营安全的,要依法依规及时果断暂停经营,或调整客运线路班次,严禁冒险发班发车经营。有关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部门,要督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强化防汛应急预案建设和防汛安全应急演练,储备落实防汛物资和防范措施。

(二)交通工程建设施工领域 : 对建设项目职民工驻地、取弃土场等重要场所、部位,要由建设指挥部牵头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雨季来临前全面过细认真进行一次排查,在雨季汛期中要强化开展不间断的动态检查,及时除险除患。对经检查发现存在洪水、滑坡、坍塌、泥石流等重大地质灾害风险或险情的,要果断停工、主动避让,立即将相关人员和施工设备撤除转移到安全地带,并落实专人加强实时预警监测;同时,要制定好针对性的应急抢险方案(预案)。要加强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要加强地质条件复杂的桥梁隧道、高边坡、起重吊装、脚手架、模板支撑、基坑支护等高危高风险作业现场、环节、岗位的检查除患,要加强施工作业人员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严禁施工人员未经安全教育上岗或转岗作业;要严格落实起重机械、脚手架抗风、防滑、防倾覆规定与措施;要严格落实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和 省交通运输 厅制定的施工安全强制性控制要点,强化隧道开挖支护措施,严格控制二衬与仰拱步距,强化 地质 超前 预报,严格设置隧道施工“五大系统”,严格控制并精准掌握隧道内施工作业人数,抓紧制定完善隧道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和规范在隧道内外备齐安全救援应急抢险物资与器材装备。公路、地方铁路、地方民航机场等交通工程建设施工领域,尤其是高速公路建设施工领域,要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思维和规矩规范意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项目开工安全条件审批,严格作业安全条件检查,严格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和审批执行,严格按规范标准、经审批的施工设计图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作业,严禁不顾安全、违反规定、违反建设程序赶工期、抢进度,遇大风、强降雨、重大地质灾害险情或风险等不能确保施工安全的情形,严禁强行冒险赶工作业。

(三)公路管养领域 : 要严格落实公路雨季“三查”规定,加强公路桥梁、隧道、涵洞、高边坡、安全防护设施等重要构造物、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监测和检查,对在用公路事故多发、安全防护不适应,或洪水、泥石流、滑坡、崩塌落石等灾害多发易发,或存在被冲毁危险的桥梁、涵洞、边坡,以及在用公路四、五类桥梁等重点路段、重点部位,要强化管养措施,加大安全巡查及监测监控力度;要强化在用四、五类公路桥梁技术监测检测、安全检查和治超管控工作。要加强在用公路隧道各系统和设施设备检查维修,确保隧道设施设备安全规范完好、正常运行。检查发现公路病害或安全隐患要立即处治,暂时处治不净的要按相关标准规范补充完善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发现重大地质灾害险情、重大安全隐患不能确保公路通行安全的,要及时通报给属地政府及属地自然资源、公安、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封闭公路或实施交通管制,及时稳妥分流交通,并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消除隐患。要加强养护作业现场安全保通措施,保障养护作业安全。

(四)水上交通 领域 : 要以大型库区、旅游景区湖泊、渡运繁忙量大的乡镇渡口、乡镇客渡船、大型旅游客船为重点,科学部署海事监管执法力量,精准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检查执法,严厉打 击 超载、冒险航行等违法行为。重点对船舶消防、救生、系泊、值班、应急应变部署岗位责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细致检查。海事管理部门要密切关注水情、气象信息,加强通航环境和通航秩序管控,遇大雾、暴雨、大风、洪水等恶劣气象、水情时要及时发布禁航通告,严格执行禁航限航规定,严格水上交通管制,禁止冒险航行;要加强与电站的信息通气,防止未经通知的泄洪造成水上事故。

(五) 其他领域 : 重点对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设施设备,交通客运站场所、枢纽等公共交通场所和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建筑物防雷设施、特种设备安全,以及公务车和公务车驾驶人安全,要严格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加强职工安全教育,结合本单位实际与特点开展汛期安全应急演练,落实防汛安全责任与措施。

三、加强应急值守,强化信息报送

(一)加强汛期安全应急措施落实 。各单位、部门要加强与气象、自然资源、水利、公安交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沟通协调,密切关注台风、暴雨、水毁、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震等极端灾害天气、灾害水情汛情、重大地质灾害等信息,建立和完善重大灾害信息获取、预警、发布协调机制,及时发布各类灾害预警信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汛抢险救灾各项应急预案,有针对性组织开展防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宣传和演练,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保养工作,把汛期安全应急措施扎实做细做实。发生汛期安全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要依据应急预案及时科学有序应对处置。

(二)严格汛期安全值班和信息报送 。要加强汛期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 24 小时值班制度,并按规定程序与渠道及时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或事故信息。

附件:1. 云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 2019 年防汛抗旱工 作的通知

2.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贵州贞丰北盘江船只侧翻事故的警示通报

3.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9 年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9 年 6 月 4 日

文档附件:

云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2019年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

关于贵州贞丰北盘江船只侧翻事故的警示通报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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