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停车场无感支付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0-03-18 15:10 【字体: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省交投集团、云南公路联网收费管理有限公司,腾云公司,厅机关有关处室:

根据省委、省政府推动旅游革命的决策部署和推进“一部手机游云南”的相关工作安排,为认 真 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旅游交通出行专题会议相关精神,现将开展停车场无感支付试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开展停车场无感支付试点工作是进一步推进“一部手机游云南”交通出行板块建设,扩展无感支付应用的重要建设任务,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人民政府决策部署上来,高位推动,加快工作推进力度和速度,强化攻坚克难的责任担当,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保证 2019 年 5 月 21 日前完成停车场无感支付试点工作。

二、停车场无感支付试点工作目标

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原则,先期试点接入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和昆明南火车站 2 个重要交通枢纽的停车场,实现基于车牌识别技术的无感支付和 ETC+ 无感支付 2 种技术模式的试点应用。

(一)实现昆明长水机场、昆明南火车站停车场现有车道基于车牌识别技术的无感支付。 基于车牌识别技术的无感支付通过升级改造停车场管理系统,同时与“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对接,实现在“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注册用户停车场出入“不停车”缴费。 4 月 30 日前,完成试点停车场和“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相关软、硬件升级、改造、系统对接等建设工作, 5 月 1 — 15 日试运行并完善系统, 5 月 21 日前正式运行。

(二)实现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停车场一进一出 2 条车道 ETC+ 无感支付。 ETC+ 无感支付,通过在停车场出入口建设 ETC 专用车道和相关收费系统,实现 ETC 云通卡用户进出停车场高速通行、自动扣费。 4 月 30 日前,完成试点停车场 2 条(一进一出) ETC 车道及收费系统建设,同步完成省级联网收费相关系统升级、改造建设并完成试点停车场 ETC 车道入网运行接入工作, 5 月 1 — 15 日试运行并完善系统, 5 月 21 日前正式运行。

(三)建立清分结算规则。 停车场无感支付试点工作各参与单位同步就清分结算、争议交易、业务运营、投诉处理、数据上传和电子发票等事宜共同制定相关业务规则,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责任分工

(一)厅机关有关处室

厅信息中心负责停车场无感支付试点工作总体协调推进,并牵头负责相关技术方案编制工作。厅征费办负责停车场 ETC+ 无感支付试点工作协调推进。厅民航处负责对接协调云南机场集团,推进昆明机场停车场无感支付(含 ETC+ 无感支付)试点工作。厅铁路处负责对接协调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推进昆明南火车站停车场无感支付试点工作。

(二)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协调试点停车场业主,推进无感支付试点工作。

(三)腾云公司

负责“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相关系统的升级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基于车牌识别技术的无感支付相关技术方案和商业运营方案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四)省交投集团、云南公路联网收费管理有限公司

负责 ETC 联网收费相关平台和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牵头负责 ETC+ 无感支付相关技术方案和商业运营方案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同时,配合和技术指导昆明机场停车场 ETC 车道建设工作。

(五)云南机场集团和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

负责完成停车场软、硬件系统升级改造和 ETC 车道建设,并负责具体运营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确保资金保障。 停车场无感支付试点工作中涉及的相关系统改造、升级和建设费用,按照各负其责的原则,由各平台运营单位、停车场业主单位自行筹措解决。有关单位务必确保资金筹措到位,保证试点工作如期、高质量完成。

(二)明确责任、加强协调。 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责任落实到人。同时,明确 1 名试点工作推进协调联系人,具体负责协调工作。请各单位、各部门于 3 月 25 日前将协调联系人名单(姓名、部门、职务和联系方式)报省交通运输厅信息中心。

(三)互惠互利、长效运营。 腾云公司、云南公路联网收费管理有限公司和试点停车场各业主单位要积极协调,争取降低清分结算费率,保证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和长效运营,打造智慧停车新业态。

联系人及电话:施智华; 0871 — 65305756  。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9 年 3 月 20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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