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重大节假日免收通行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9年春节假期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19-12-19 16:23 【字体: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 有 关单位,各收费公路管理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 2012 〕 37 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府明电〔 2012 〕 11 号)文件,为做好 201 9 年 春 节假期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有关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免费时限和范围

(一) 免费时限

201 9 年 春节 期间收费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时间统一确定为 2 月 4 日 00:00 — 2 月 10 日 24:00 。

(二)免费车辆范围

免费车辆的范围为 7 座以下(含 7 座)载客车辆以及允许在普通公路行驶的摩托车;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经依法批准设置的全省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隧道以及机场高速公路)。免费期间,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配合,确保春节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平稳有序

一是各地重大节假日免收通行费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辖区内收费公路 春节 期间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 春节 假期免收小型客车车辆通行费的要求,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各单位要针对 春节 期间本地区气象气候特点和公路交通运行、往返程车流等规律,研判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协调处理各类问题,确保收费公路安全畅通、平稳有序运行。

二是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各收费公路管理单位要加强 与 收费公路沿线政府、公安、医院、景区管理部门的联系衔接,采取联合办公模式,及时妥善解决免费通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容易出现交通拥堵的高速公路和收费站,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加强交通疏导和秩序管控。各收费公路管理单位必须成立现场工作组,靠前指挥、驻站监督,及时处置突发的各类事件,工作组组长由路段的主要领导担任,州 、 市 人民 政府、路政、公安及交警工作人员担任成员。各收费公路管理单位和路政管理机构要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工作人员安排计划,原则上无特殊情况的,一律取消休假。

三、采取措施,提高收费站通行效率

一是各收费公路管理单位要合理规划和利用现有收费车道,结合实际,设置专用免费通道;要按照交通运输部的要求制作各类交通诱导、分道隔离等标志标牌,有条件的收费站点,应提前 1000 米对免费车辆和交费车辆进行提前分流,避免分流距离过短带来收费广场拥堵,确保过往车辆分类分车道有序通行。

二是各收费公路管理单位要进一步优化收费管理流程,联网收费的封闭式收费公路 2 月 3 日 12:00 — 24:00 入口收费站对 7 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发放通行纸券,出口收费站正常收费; 2 月 10 日 18:00 — 24:00 入口收费站对 7 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发放通行纸券,出口收费站对 7 座及以下小型客车抬杆放行;免费期间的其他时段,出、入口收费站均对 7 座及以下小型客车抬杆放行;未联网的高速公路发放通行纸券的时间可根据实际确定;开放式收费公路在免费期间对 7 座以下(含 7 座)小型客车及允许在普通公路行驶的摩托车抬杆放行。

三是各收费公路管理单位提前做好收费系统和计重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确保计量精确、传输及时、拆分准确、系统运行平稳。 收费站要开通所有 ETC 车道,做好车辆的疏导和应急, 要配备足够的便携式收费设备,提前准备充足的通行纸券, 联网高速公路需在通行纸券上注明入口收费站编码。 各收费公路管理单位要做好免费时段和收费时段的平稳有序过渡,结合实际及时启用 “ 复式收费 ” 、 “ 移动收费 ” 等多种服务方式,提供优质高效的通行服务。

四是云岭交通科技公司要积极提供参数下发工作的各项技术支持,安排技术人员驻守交通量大的收费站。各收费公路管理单位要及时检查辖区路段车道免费参数是否下发成功,确保免费期间联网收费软件系统稳定运行。

四、密切协作,切实加强交通疏导、秩序维护及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各收费公路管理单位要提前在重点收费站和主线站配备拖车、消防车和大中型客车,及时疏导收费广场车辆,确保节假日期间车辆有序通行收费站点。 路政管理机构要按照工作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并 增派路政人员协助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做好 春节 期间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

二是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收费公路管理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公路及收费站的交通秩序管理和交通流疏导,全力维护道路交通畅通。要针对交通流量大、容易发生拥堵和事故的路段,提前制定分流绕行方案;遇有交通事故、交通拥堵等突发情况,要迅速通过近端疏导、远端绕行、多点分流等措施,快速疏导滞留车辆。

三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强化路面巡逻管控,严查超速、超员、超限、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规占用应急车道、遮挡号牌、故意在高速公路上逗留以拖延出站时间、偷逃车辆通行费等违法行为,以良好的通行秩序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五、强化预测预警,做好出行信息发布,提高公众出行服务质量

一是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收费公路管理单位要加强与气象等部门的合作,及时向社会发布公路预警信息。

二是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收费公路管理单位要加强路网运行实时监测工作,切实做好 春节 假期路网运行监测与交通流量观测等有关路网运行数据的监测与信息报送工作,尤其是加强公路断面交通量、车辆类别、行车速度、阻断信息、拥堵信息等信息采集与报送,及时统计汇总 春节 期间收费公路交通流量(含流量、车型、时间、收费额、免费额等)有关信息,安排专人按照交通运输部的要求将 201 9 年 2 月 3 日 — 11 日(每日 0:00 至 24:00 ) 春节 期间相关数据于次日 10:00 前通过 “ 云南省车辆通行费管理平台 ” 准确报送。

对于监测掌握的路况、公路气象、交通管制和车辆分流等出行信息,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并通过网络、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体以及高速公路沿线情报板、手机短信等多种途径及时发布,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路线,避免出现集中拥堵。特别是昆明周边 、 热点景区的收费站 及楚大等容易出现拥堵的高速公路 ,要提前发布通行信息引导车辆行驶并行的普通公路。

三是各收费公路管理单位和 有 关部门要加强服务区、收费站以及其他服务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环境整治,确保整洁卫生。收费人 员 要依法收费、礼貌待人,使用文明用语,积极为过往车辆排忧解难,提供路线咨询等相关服务。 云南公路联网公司要做好春节期间 ETC 网点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云南交投集团 、省路政总队及 有 关单位要做好投诉、咨询电话工作人员的培训,及时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和答疑工作。

六、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公路养护和保通救援工作

一是各地公路管理部门和收费公路管理单位要加强公路养护保通工作,确保良好的公路技术状况。要科学安排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计划,确保在 春节 假期开始前完成相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春节 期间不施工,确保公路畅通。

二是要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和公路抢通保通机械,对于运输主通道、省际间出现的公路交通拥堵和受损等突发事件,要强化部门协同、省际联动,及时播报交通管制和交通拥堵信息,共同采取应对和救援措施,确保路网安全有序运行。同时,各地还要在交通流量大的重点路段配备必要的救援、清障设备,出现交通事故或故障车辆时,要快速出警、快速处置、快速清理现场、快速恢复交通。

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通过政府及部门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强舆论引导和政策宣传,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解疑释惑,使社会公众及时、全面了解 春节 假期 7 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政策的重大意义及具体内容,为公路交通健康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八 、请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于 201 9 年 1 月 28 日 17:00 前将数据填报人员和 春节 值班领导名单(单位、姓名、联系电话)书面报省交通运输厅 规费办 。 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 唐强, 0871 - 65305748 ; 76864964@qq.com 。

云南省重大节假日免收通行费工作领导小组

(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代章)

201 9 年 1 月 1 6 日

(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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