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保山支队2023年预算公开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3-02-03 14:59 【字体:

第一部分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保山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保山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保山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事项的批复》(云编〔2021〕19号), 成立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保山支队(以下简称“保山支队”),主要负责保山辖区内国高、国道、省道的路政管理工作,履行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的职能及三个超限运输检测站的超限检测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 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的领导下,参与起草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2. 加强公路路政管理,保护公路路产不受侵占和破坏,维护公路路权不受侵犯,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参与国道、省道公路建设和公路附属设施的规划及重点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组织实施辖区内公路路政巡查、维护公路安全畅通和在建公路、公路养护的保通工作。

3.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有关路政管理的办法、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

4. 承担保山支队辖区内国高、国道、省道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

5. 负责保山支队辖区内国高、国道、省道公路通阻信息报送工作。

6. 负责保山支队辖区管理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和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7.负责组织实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集中统一管理工作。

8.组织实施保山支队辖区内超限检测站的管理、检测工作。

9.负责车辆通行费监督检查和打击偷逃通行费工作。

10. 负责保山支队辖区公路服务设施的监督检查,通过“12328”监督举报电话统一受理社会公众的涉及支队职责的投诉、举报。

11. 受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承担保山支队辖区内公路运营管理(养护生产除外)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督管理职责;负责辖区内高速公路养护、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12. 承办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因机构改革原因,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保山支队的内设机构尚未完成设置,目前无内设机构。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保山支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保山支队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中央农村工作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两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省委、省政府“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目标任务,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提升基础管理能力,推动交通运输执法高质量发展,全面履行好路政执法管理工作,完成好省执法局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 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推动党建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责任、重要使命。聚焦主责主业,依法依规履职尽责,不断加强和改进交通运输执法工作,提高监管能力,做到公正文明执法,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2. 抓治理、强监管,巩固执法成果,持续推进法治建设,厘清工作职责,着力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一是积极开展巡查执法、治理车辆超限运输、服务区督查整治、涉路施工监管等交通执法专项治理工作,持续深化和巩固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后的执法成果应用,总结完善工作成效,不断提升综合执法现代治理能力。进一步完善支队党委定期研究执法业务工作机制。强化对基层大队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服务,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调整工作措施,有效解决执法工作中的问题,预防执法风险;按照省执法局要求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持续完善有关配套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路政对路产损害赔偿案件调查处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继续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培训,提高“四基四化”建设水平和应对执业风险的能力;努力探索优化公路路政巡查的新方式和新机制,进一步加强公路保护管理,切实保护公路建设成果,为人民群众出行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服务。二是加强路产管理。持续加强管辖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抓实涉路违法建筑清理、公路穿镇路段整治和公路污染治理,不断提升公路环境和服务质量;强化路产管理成效,做好新开通公路的接管,积极改善工作方式方法,减轻基层工作压力。三是加强公路服务设施监管。协调推进国省干线服务区设施整治提升,督促经营企业完善配套设施,强化服务区监管执法。四是加强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继续深化“一路三方”联勤联动机制,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和演练,加强值班值守,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和持续做好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疫情防控和物流保通保畅工作。坚决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十条”及“乙类乙管”各项措施,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监管工作,保障服务区正常运转。重点抓好运输环节疫情防控和物流保通保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健康出行。五是加强行业安全管理能力建设。进一步理清安全管理职责,理顺管理机制,狠抓重点时段、领域、环节的安全监管,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做好风险防控和事故防范。健全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强化线索摸排整治。继续做好“平安交通”建设、维稳反恐、信访保密工作,确保交通行政执法行业安全态势稳定向好。

3.做好科技信息化相关工作。一是配合省执法局做好“云南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全省执法部门继续推广应用工作。二是继续做好日常网络安全管理,全力做好重大活动期间的网络安全保卫、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三是继续配合省执法局做好省级视频联网监测云平台建设,积极配合省执法局做好高速公路视频巡查智能分析系统和服务设施监督管理系统的相关工作。四是配合省执法局做好OA升级改造等其他各项工作。五是继续推进内控体系信息化建设,主要是按照省执法局展开业财一体化平台数据的图、表应用场景可视化分析利用。

4. 继续强化安全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职责。一是全力抓实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紧盯重点时段、领域、环节安全监管。根据今年雨季汛期、冬季寒潮等情况,加强路政巡查,认真排查隐患,及时查处职责范围内的涉路违法行为。提前部署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坚持把握规律、增强预见,对安全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确保监管范围内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二是严格按省执法局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安排开展监督检查,督导所属各执法大队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督查各公路运营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抓好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督办等相关工作,以公路桥隧、农村公路、超限超载、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治理为重点,持续推动落实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加强违法超限超载治理,确保公路基础设施安全。全面压实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5. 持续深化改革,推进全省交通运输执法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进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深化执法“四基四化”建设。巩固拓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规范监管程序,提高监管效能,积极推进权责统一、监管有力、服务优质的交通运输执法体系建设,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对交通运输执法的满意度。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2022-2024)》,打造公众满意度较高的绿美服务区。加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不断提升交通运输执法监管水平,推动全省交通基础设施和交通运输市场发挥更好效能,服务好交通强省、交通强国建设。

6.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增强干部职工责任感。一是压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分析存在问题和隐患,结合自身实际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措施,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一岗双责”、党委班子成员共同责任,持续不断地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向基层、向每一名党员干部传递。推动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真正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日常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二是持续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加强路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着力解决纪检干部队伍在政治思想、纪律作风、能力素质方面存在的问题,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新形势下发现问题、查办案件的能力,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纪律严明、清正廉洁的纪检队伍。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完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机制,强化廉政宣传教育培训,做好专项检查和问题整改,坚持执纪问责,倡导勤俭文明过节,坚定不移纠“四风”。三是加强审计监督。根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工程项目、预算执行、财务收支审计和专项审计等,强化审计结果运用的整改。

7. 加强财务管理,提升资财保障能力,强化财务监督。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遵守财经纪律,一是做好部门预算编报和预算执行工作,统一财务管理,加强日常监督。二是做好省财政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工作和省执法局队建设的行政事业单位政务管理业财报销支付业务工作,进一步做好经济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资金、资产管理,加大监督检查,提升资财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三是继续加大财务监管力度,落实内部控制制度的运用实施工作,严把财务支出审核关,杜绝违反财经纪律现象发生。四是从严加强内控制度的考核,确保全支队经费支出严格按部门预算数执行。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保山支队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20人。在职实有9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人。

车辆编制39辆,实有车辆3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1,078,377.9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134,993.64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943,384.31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0.00元,上年结转结余9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8,655,677.95元、增长69.6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8,312,293.64元、增长76.80%,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由于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政策调整,省财政年初预算中先按70%核定原燃油税供养单位基本支出,年初基本支出数字较小;二是交通综合执法改革,机构合并,人员、车辆整合,将原属于高速支队管理的保山高大队按行政区域划归保山支队管理,人员增加了20人,车辆增加了13辆;其他收入增加343,384.31元、增长21.46%,增长的原因是新增超限检测工作职能,其他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9,134,993.64元,其中:本年收入19,044,993.64元,上年结转收入90,00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044,993.6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312,293.64元、增长76.80%,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由于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政策调整,省财政年初预算中先按70%核定原燃油税供养单位基本支出,年初基本支出数字较小;二是交通综合执法改革,机构合并,人员、车辆整合,将原属于高速支队管理的保山高大队按行政区域划归保山支队管理,人员增加了20人,车辆增加了13辆。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078,377.9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9,134,993.64元,其中:基本支出16,990,993.6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268,293.64元、增长58.46%,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由于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政策调整,省财政年初预算中先按70%核定原燃油税供养单位基本支出,年初基本支出数字较小;二是交通综合执法改革,机构合并,人员、车辆整合,将原属于高速支队管理的保山高大队按行政区域划归保山支队管理,人员增加了20人,车辆增加了13辆;项目支出2,144,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44,000元、增长16.12%,主要原因是交通综合执法改革,机构合并,管理公路里程数增加,协管人员增加40人,协管人员经费纳入项目支出管理,导致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5,12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08,336.32元,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684,922.85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费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53,283.15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5,212.00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伤、大病补充等医疗缴费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14,875,587.08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及协管人员费用、运行维护专项资金、运转管理专项经费等项目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352,532.24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保山支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34,062.56元,较上年增加162,962.56元,增长24.2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保山支队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数据一致,无增减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保山支队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数据一致,无增减变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保山支队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34,062.56元,较上年增加162,962.56元,增长24.2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数据一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34,062.56元,较上年增加162,962.56元,增长24.2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9辆。

增加原因是交通综合执法改革,机构合并,人员、车辆整合,将原属于高速支队管理的保山高大队按行政区域划归保山支管理,车辆增加了13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行执法局保山支队依据相关规定开展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根据履职目标和项目特点,2023年按要求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列举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如下:

(一)协管人员专项经费:通过项目的实施,缓解公路里程数日益增加的管理压力和超限运输检测站的管理压力,减轻一线执法人员老龄化以及人员缺口问题。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提高执法办案效率,促进法律法规宣传,提升执法队伍形象。保障辖区内公路的安全、畅通,方便民众出行和治超工作的顺利开展,减少对公路的损坏。

(二)执法教育培训经费:通过项目的实施,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快捷、高效、安全的公路交通运输条件。一是通过组织开展全市国高、国道、省道的路政管理工作,履行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的职能,使公路畅通率达到90%以上。二是通过完成路政执法培训的工作,培训的人数与在职人员相同, 考核参培人员的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合格率,说明按时完成路政执法培训工作职责,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让职工认真履职,路政执法规范。三是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路政执法管理行为,提高文明执法管理水平,达到100%持证上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指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用财政专户资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5.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8.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指各单位获得的除省本级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各级财政拨款收入。

9.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安排的专项支出。

1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保山支队为一般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保山支队资产总额6,682,907.84元,其中,流动资产556,055.19元,固定资产4,533,276.2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593,576.4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90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46,994.3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393,191.51元,其中出租资产2,305.8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393,191.51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附件: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保山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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